麦当劳方庄南路餐厅餐食致胃肠炎
网友保保_d88df1ec
已完结
我于2026年3月12日中午11时40分许,在麦当劳北京方庄南路餐厅(订单号:35107)购买了“泰能打抛猪猪堡”及“可乐中杯”套餐(实付金额14.9元)作为午餐。餐后不久,即当日下午出现严重腹泻、呕吐、腹痛等症状。 同日,我因病情加重前往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就诊,经诊断为 “胃肠炎” 医院出具的门诊病历中明确记载 “不洁饮食史” 及 “腹泻1天”、“呕吐” 等症状,并进行了包括血常规、粪便常规、轮状病毒检测等多项检查和输液、药物治疗。此次就医共计产生个人现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474.74元 (其中挂号费10元、化验及治疗费199.30元、药品及治疗费265.44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我的诉求如下: 1. 退还问题餐费 14.9元。 2. 赔偿我因此次事件产生的全部医疗费用474.74元。 3. 向我支付惩罚性赔偿金 1000元。 合计148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