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中国人寿:朋友代销保险却合同造假,要求合理退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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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在2013年到2014年,我通过一个认识了十多年的朋友朱爱萍女士购买了这几份保险。朱女士是美容院的老板娘,我在她那里做美容很多年,关系处得很好,像朋友一样。当时她向我介绍保险,并且是她本人全程负责跟我接洽、讲解的。我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在参加了她组织的一个会议后,当场就刷信用卡买下了。 现在让我感到困惑和无法接受的主要是以下几点: 1. 实际的业务员与合同不符:我自始至终只认识朱爱萍女士这一个业务员,也只和她联系。但拿到合同后,我发现合同上业务员的名字写的是“杨狄敏”,我完全不认识这个人。这让我觉得整个销售过程从一开始就不规范,不透明。 2. 销售过程存在疑点: ◦ 无犹豫期提醒:当时我刷完卡,没有任何人告诉我还有“犹豫期”这回事,也没有接到过任何公司的回访电话跟我确认是不是本人购买、是否清楚保障内容。直到最*我才知道买保险后是有后悔时间的,但我当时根本没享受到这个权利。 ◦ 无任何体检:这三份保单,特别是给我自己买的那份,从头到尾没有任何体检流程,这让我怀疑当时的核保是否严谨。 3. 当前困境:我现在因为个人经济原因,急需处理这几份保单。保单目前有大约28万元的贷款。我现在想退保,但联系保险公司,他们告知我只能退“现金价值”,这笔钱比我交的保费少很多,我无法接受。我也联系不上当初卖我保险的朱爱萍女士,她已经不在保险公司上班了。 我的诉求: 我理解过了这么多年,现在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还我交的所有保费可能不现实。我愿意为解除合同承担一部分合理的损失,但不能接受只退还目前的“现金价值”,因为这个数额与我的预期和投入相差太大。我认为,当初销售过程中的不正规操作(业务员挂名、无犹豫期提示、无回访等)是导致我现在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 恳请银保监局的领导能够介入调查,敦促中国人寿公司本着公*、诚信的原则,重新与我协商一个相对合理的退保方案,比如退还我已支付保费的大部分,而不是按极低的现金价值计算。希望能够尽快得到您的回复和帮助,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