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vivo手机使用1年3个月非人为突然黑屏,要求免费更换屏幕的投诉

网友保保_HqjWJgq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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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消费者协会: 本人胡耀文,电话159****9390,现住址盐城市阜宁县。现就vivo手机非人为内屏黑屏、售后拒绝免费维修一事投诉,请求依法协调,责令vivo免费为我更换原装内屏。 一、消费基本信息 • 购买时间:【2024年11月10日】 • 手机型号:【vivo X200】 • 购买渠道:拼多多官店 • 使用时长:1年3个月,刚过保 二、故障经过(事实清楚、无争议) 本人全程正常使用,无摔落、无进水、无挤压、无私自拆修,机身无任何外伤。 2026年3月13日,我正在正常使用手机时,内屏突然黑屏,手机有声音、能震动、能接听,但屏幕完全不亮。 该故障非外力导致,属于屏幕本身质量缺陷、批次性问题。 三、售后处理情况(商家不作为) 我到【vivo授权店/官方售后】检测,工作人员确认无进水、无摔痕、无人为损坏,但以过保为由,拒绝免费换屏,要求自费千元左右维修。 我认为:刚过保就出现核心部件突然失效,明显是产品先天质量问题,不是用户使用造成,商家以“过保”一刀切免责,严重侵害消费者公*交易权与安全使用权。 四、法律依据(强硬有力)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有权要求修理、更换。 2. 《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手机屏幕无显示属于典型性能故障;商品应具备合理使用寿命,使用1年3个月即出现非人为黑屏,远低于正常使用年限,构成质量缺陷。 3. 举证责任:商家主张人为损坏,必须出具权威检测报告,不能仅凭“过保”拒绝保修。 五、我的明确诉求(唯一要求) 1. vivo官方免费为我更换原装合格内屏; 2. 承担检测、维修、更换的全部费用; 3. 保证维修后手机正常使用。 本人承诺所述全部真实,愿承担法律责任。恳请消协主持公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人:【胡耀文】 日期:202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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