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主良缘虚假宣传及霸王条款拒退费
网友保保_XDItGd9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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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本人于2026年1月22日与深圳我主良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良缘通服务协议》,服务费用4888元。因贵公司服务质量与售后人员态度差等问题,申请解除服务协议并再要求全额退款。 根据《民法典》第497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 1. 协议中关于提前解约需支付总费用30%违约金的条款,属于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格式条款,且签订时未进行单独提示、明确说明,该条款对我不产生法律效力。 2. 协议明确约定服务仅为线上视频交友,无线下见面、奔现等承诺,与前期宣传存在明显差异。 3. 我并未接受全部服务,贵司无权扣除高额违约金。 现正式提出以下诉求: 解除双方服务协议,按照未服务天数比例退还剩余费用,我不承担任何违约金。 请贵司在收到本消息后明天3点前进行全额退款。 如逾期未合理处理,我将继续通过12315、黑猫投诉、市场监管局及法律途径加大力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姓名:刘** 联系方式:185****7310 签约时间:2026.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