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苹果官网商品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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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 2019年 购买了一副 AirPods Pro(第一代) 无线耳机,产品型号为 A2084,序列号为 GX8F6KE70C6L。 根据苹果序列号编码规则及产品资料分析,该耳机生产于 2019年下半年,明确属于 2020年10月之前 生产的批次范围。 1. 症状符合官方召回标准: 该耳机出现了明显的 “沙沙声”、“静电噪音” 现象,且在嘈杂环境下增大。经本人核查,这与苹果公司在2021年至2025年期间官方发布的《适用于声音问题的 AirPods Pro 服务计划》中描述的故障现象完全一致。 2. 虽过计划期,但属“先天缺陷”: 苹果官方曾针对该问题出台专项保障*,规定为“自首次零售起3年”。虽然目前该服务计划入口已显示“保障不适用”及“计划终止”,但本人认为,耳机出现的沙沙声并非人为损坏,而是该批次产品在设计、生产环节中存在的固有质量缺陷。 3. 维权遭遇推诿: 本人已尝试联系苹果官方客服(含线下/电话),反馈上述问题及召回背景。然而,客服仅以“服务计划过期”、“保障不适用”为由,完全拒绝提供任何形式的免费维修、更换服务,也未给出实质性的替代解决方案,这一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他们是否:1.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若产品存在固有缺陷,即便超过了特定的促销计划保修期,生产者仍需承担产品质量的担保责任。 苹果公司以“计划过期”一刀切的方式,逃避了产品本身应有的质量责任。 2. 涉嫌不公*格式条款: 苹果单方面设定的3年服务计划截止期限,不能成为免除其修复因设计缺陷导致故障的法定责任。消费者在购买时虽已知晓保修条款,但该缺陷是客观存在的产品硬件问题,而非损耗性故障。 本人合理诉求:为维护市场公*及消费者权益,恳请消费者协会及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协调,针对本人的序列号(GX8F6KE70C6L)耳机,提供免费更换全新耳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