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销售违规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网友保保_vJV1Piwz

处理中

投诉对象: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涉保单号:80************68、80************18本人在投保上述两份保单过程中,认为保险公司及销售人员在销售环节存在以下问题:1.未充分向本人解释保单现金价值、退保相关费用及风险,未尽到明确说明义务。2.未按监管要求开展销售录音录像(双录),公司也无法提供相关销售过程资料。3.投保时未由本人亲笔抄写风险提示语句,合同部分信息存在他人代填写情况。4.保险公司后续电话回访内容简单,未充分确认本人对产品风险的了解情况。5.销售人员存在向本人返还费用的行为,不符合保险销售相关管理规定。上述行为不符合保险销售相关监管要求,侵害了本人作为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向监管部门投诉,请求:1.对相关情况予以调查核实;2.协调保险公司全额退还本人已缴纳的保费;3.将处理情况反馈本人,并依法保护个人信息。投诉人:冯美身份证号:120112*********000联系电话:187****7678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天和轩6栋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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