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未发送预订函致误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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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月末使用携程预订韩国首尔LA CASA酒店(3/18~3/21日)携程并未发送就定预定函及相关短信,预订没有成功。本人在3/21日下午16点左右突然收到离店消息,立即联系携程进行确认,随即几分钟后携程通过支付宝强制性扣除房费3619.4元。1)随后与携程确认,携程承认确实未成功发送酒店预订函。2)根据与携程之间“先住后付,离店付款” 订单扣款协议,其内容“若您的订单最终未达成订单条款中的付款条件,商户将不会发出本协议下约定的扣款指令。”实际并没有产生入住行为,没有达成付款条件,就强制性扣款违反协议。3)携程申请取消的原因是客人个人原因,酒店已留房的说法不成立,与酒店沟通,酒店并未提及留房及产生损失等,并且当天是有空房的。4)本次原因是携程服务有严重问题,未成功通知酒店预订成功的确认函,未check-in未尽到确认告知义务,恶意扣款责任100%在携程,现要求携程全额退款或最少退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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