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购盒马薯片现异物致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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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系怀孕5个月的孕妇。 2026年4月1日9时57分,原告在淘宝闪购—盒马超市下单购买盒马薯片(订单号40***************13)。 食用数片后,发现薯片附着不明异物(非食品成分、属发黑异物),当即出现恶心、肠胃不适等严重反应。 立即联系盒马客服投诉并要求依法赔偿,但盒马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明确表示仅同意赔付200元,拒绝按《食品安全法》“退一赔十、不足一千按一千”处理。 盒马作为食品销售经营者,有义务保证食品安全。涉案薯片含不明异物,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严重侵害人民健康权,尤其对孕妇及胎儿构成重大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