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店店铺逾期未发货且虚假宣传
网友保保_JJlR8Nib
处理中
本人于2025年12月1日在微店*台“柴猫仓库”店铺购买“鬼灭花街三小只17cm”商品,支付货款98元,被投诉方承诺2026年3月发货后单方推迟至2026年4月13日,至今仍未实际发货,并于2026年4月14日在进度群内被投诉人发现存在虚假宣传、货不对板情形,被投诉方在投诉人尚未收到商品的情况下,对投诉人通过QQ群、微店群及私聊等渠道提出的交涉请求均予以禁言、拒绝回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被投诉方的虚假宣传及未按约履行发货义务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欺诈,现请求贵部门依法查处被投诉方的违法行为,责令其退还货款98元并予以相应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