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朴超市销售含鸭毛黑鸭煲且逾期不处理

网友保保_56d654b4

处理中

本人于2026年4月20日上午10点,在朴朴*台购买黑鸭煲(订单号:07************80)。4月21日下午2点食用时,发现鸭肉块上残留大量未清理的鸭毛及毛囊,属于《食品安全法》明令禁止的混有异物的不合格食品。 发现问题后,我立即联系朴朴客服(工号:朴小冉),客服承诺48小时内专员联系处理,但截至提交投诉时,已远超承诺时效,*台仅以“专员处理中”敷衍,拒不依法履行赔偿义务,严重侵害了我的消费者权益。 投诉诉求 1. 要求朴朴*台立即向本人退还本次购买黑鸭煲的全部货款; ​ 2.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要求*台支付价款十倍或一千元的惩罚性赔偿金(以高者为准); ​ 3. 要求*台就销售不合格食品、逾期拒不处理的行为向本人书面道歉; ​ 4. 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台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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