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物*台快递员擅改取件时间致包裹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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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4月16日,通过得物App*台预约了上门取件寄售服务,商品为Polo Ralph Lauren白色M码上衣,订单金额563元。*台合作的快递员在未提前电话或短信告知的情况下,私自篡改约定的上门取件时间,导致我无法当面交付商品,最终包裹丢失。 事件发生后,得物*台客服以“取件员未收到商品”为由推诿责任,要求我自行联系物流调取取件视频核实,拒绝承担应有的服务保障义务,也未提供任何取件监控、揽收记录等有效证据。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台对合作的快递服务负有监督和保障义务,快递员单方面变更服务时间且未履行通知义务,属于违规操作,*台应对本次包裹丢失承担全部责任。现要求得物*台立即联系合作快递公司,调取取件监控、揽收记录和快递员手持终端操作日志,在3个工作日内对我进行全额赔付,并对该快递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反馈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