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转无理由拒退二手相机货款
网友保保_PA9KuFNR
本人于2025年3月22日在转转*台购买大疆二手相机一部,实付1858元。因对商品不满意,本人依法行使七天无理由退货权,自费通过顺丰速运将商品寄回,寄出时顺丰系统记录重量为1kg,并有顺丰快递员现场取件照片为证。 转转*台签收后,声称“退回商品外观与寄出不符”,拒绝全额退款,并单方面强制关闭售后单,剥夺本人申诉权利。 *台指控完全虚构,本人有以下铁证: 一、防拆标反证 退回商品上贴有转转*台自有的防拆标/防撕标。本人账号历史订单记录中从未购买过该型号相机,不可能凭空变出一台带转转防拆标的机器寄回。此证据直接证明:退回商品正是转转发出的原物。 二、重量锁* 顺丰寄件电子存根显示重量为1kg。若*台主张“掉包”,请出示入库复称重量。重量一致则*台构成虚假签收;重量不一致则请提供连续无剪辑的开箱监控视频。 三、举证不能 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台主张商品不完好须自行举证。至今*台无法提供任何有效证据,属于无理拒绝。 以上三点,构成一个闭环:*台虚构“商品不符”事实,非法占有本人货款与商品,涉嫌诈*式拒退。 投诉诉求 1. 要求转转*台立即全额退还货款1858元至原支付账户,不接受任何代金券、*台币或其他虚拟货币补偿。 2. 要求消费保*台将该投诉转送至转转*台高级客诉部门处理,并要求其在24小时内给出明确答复。 3. 若*台继续拖延推诿,本人将同步向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及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正式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