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未告知合约条款致违规扣费
网友保保_GBd1b8g9
处理中
本人办理电信电话193****5108的融合套餐,一直在*台上进行了投诉反馈,收到电信的电话说本人当时签了字,需要去线下查询,试问在办理过程中是不是不论什么业务都需要签字?工作人员整个过程未告知。期间工作人员仅要求签字,未口头或书面提示合约期及违约金,消费者保护法规定告知用户时需要用显眼的文字进行标准,以达到告知的目的,然而运营商所说的本人当时签的电子协议中相关条款也未加粗标注,也是直接叫本人签字。本人一直以来都在投诉,要取消时电信才告知需缴违约金,多次进行了投诉无果。电信未以合理方式告知关键条款,合约限制无效。2025年6月至2026年2月违规扣费9个月,149×9=1341元,多次沟通拒不退费、赔偿、整改。 二、申诉理由 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隐瞒合约期、违约金、靓号约束,违反《电信条例》《电信服务规范》。 投诉诉求 1.立即线上无条件解除合约、免费注销手机卡,不得收取其他费用;2.退换本人多缴纳的1341元;3.责令出问题的工作人员进行整改,并以书面形式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