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也纳酒店洗烘皮衣致损并设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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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5月4日 21:00左右 消费者(下称“本人”)将包括一件皮衣在内的衣物送至酒店前台,要求洗衣+烘干。本人明确告知前台:次日凌晨4点需退房离店,前台确认可以在此时间前完成洗烘并送回。 皮衣不适合高温烘干,但酒店在接收衣物时未进行检查、未提出任何提醒或拒绝。 · 2026年5月5日 凌晨本人临走前打电话询问衣物酒店方才送上门,并承认是临时终止烘干流程。结果发现含牛仔裤在内的衣物潮湿,皮衣领子已烂掉。酒店方说辞为服务免费、不检查衣物、之前没有洗坏先例、说因本人无购买记录且衣服已买5年所以无价值。并且贴了霸王条款, 酒店温馨提示“默认均可机洗/烘干”,未经本人同意,单方免除检查责任,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属无效条款。 诉求 1. 赔偿皮衣损失300元(或合理折旧价) 2. 书面道歉 3. 修改该霸王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