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潮宏基诱导残疾消费者黄金换购,要求撤销或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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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投诉重庆市南岸区群慧路7号泽科星泽汇购物中心L1层06号铺潮宏基门店。 2026年5月5日,我母亲到该门店原本只是清洗一条黄金项链,该旧项链重量为5.680克,并非主动购买新商品,也并非主动要求换购一口价商品。 我母亲本人持有残疾证,对复杂交易规则、旧金折价、一口价商品、黄金克重差额、非金部分重量及款式溢价等内容理解能力有限。根据我母亲陈述,销售人员在取得旧项链后,持续向她推荐换购,并表示“现在都不按克算,按款式算”。我母亲当时没有充分理解这句话意味着旧金5.680克可能被换成真实黄金重量明显减少的新商品,也没有被清楚、书面告知旧金折价金额、新货真实黄金重量、非金部分重量、差额构成及一口价规则。 换购后,我查看潮宏基货品保证单和小程序订单发现,本次商品共7件,订单金额约96600元,商品包含足金和田玉饰品、足金钻石挂坠等,涉及和田玉、钻石等非金部分。但门店至今未明确说明新货真实黄金重量、非金部分重量、旧金5.680克折价金额及差额构成。 此外,门店没有向我母亲提供正式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只让其在小程序/App中查看订单。目前我们仅持有潮宏基货品保证单和小程序订单,未取得完整换购明细,也无法确认该门店实际经营主体、营业执照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开票主体。 我认为,该门店在我母亲仅为清洗项链、且其理解复杂交易规则能力有限的情况下,诱导其完成复杂黄金换购,未充分、清楚、书面告知旧金折价、新货真实黄金重量、一口价规则、非金部分重量和差额构成,也未及时提供正式发票及完整换购明细,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 我的诉求: 1. 要求门店提供完整换购明细,包括旧金5.680克折价单价、折价总额、新货真实黄金重量、非金部分重量、商品计价方式、差额构成及正式发票; 2. 要求明确该门店实际经营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票主体及是否为潮宏基直营/加盟门店; 3. 若门店无法证明我母亲是在充分知情、自愿理解的情况下完成换购,要求撤销本次换购,或换成与原5.680克旧金价值相当的按克足金商品,或补足相应差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