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师教育未授课却拒退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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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深圳市粤师教育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00MA5F1H5H2X 联系电话:135****3441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信盈广场A栋粤师教育3楼302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25年9月2日与深圳市粤师教育有限公司签订自学考试报读服务协议,报读广西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本科,缴纳费用共计5480元。本人自缴费至今未上一节课,总课时为0,未使用该机构任何课程及服务。 本人因个人原因申请退费,该机构以协议中“报名超过30天不予退费”为由拒绝全额退款,该条款属于典型霸王条款,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应属无效。本人未接受任何服务,机构无理由扣除任何费用,应全额退还5480元。 现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责令该公司立即全额退还学费5480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