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人寿销售误导致退保巨亏

网友保保_cQXEqyeQ

已完结

本人于2020年12月通过支付宝蚂蚁保*台,投保国华人寿上述少儿重疾险产品。投保过程中,保险公司及销售*台存在严重销售误导、未履行法定风险告知义务、捆绑销售未明确拆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银保监会保险销售行为管理相关规定,导致我对产品退保规则、现金价值亏损产生重大误解,现申请全额退保,退还全部已交保费21840元。 1. 销售严重误导,隐瞒中途退保巨额亏损风险(核心依据) 投保页面仅宣传「满期返还保费、少儿重疾双倍赔付、保本增值」,未主动、醒目提示、强制阅读现金价值表,刻意隐瞒「保单前20年现金价值极低、中途退保亏损超60%以上」的关键信息。 结合保险公司官方出具的《保单价值表》: - 投保第5保单年度末(2025年12月),主险+附加险合计现金价值仅6832元; - 本人累计已交保费21840元,退保亏损高达15008元,亏损比例超68%。 普通消费者无法知晓该产品前期扣费极高、回本周期长达20年以上,完全违背投保人投保初衷,属于典型的收益夸大、风险隐瞒的销售误导行为。 2. 捆绑销售未明确告知,未拆分保费与保障责任 该产品实际为「重疾险+年金险」双主险捆绑销售,但投保页面仅标注单一少儿重疾险名称,未明确拆分两份保单的保费、保障范围、现金价值规则,消费者无法知晓每一笔保费的扣费去向,侵犯投保人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 3. 未履行法定明确说明义务,现金价值条款不生效 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限制投保*利的条款,应当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案中,保险公司未在投保环节对现金价值表进行弹窗强制阅读、未完成官方电话回访确认风险知晓,现金价值亏损条款对本人不具备约束力。 4. 现金价值设计远超合理范围,侵害消费者权益 该产品作为返还型重疾险,投保5年现金价值不足已交保费的35%,远低于市场同类产品水*,保险公司通过高额渠道佣金、运营扣费侵占投保人保费,严重侵害消费者财产权益。 四、诉求 1. 要求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额退还本人已交全部保费:21840元; 2. 要求保险公司承担本次投诉沟通、举证产生的相关合理费用; ​

企业完结
处理结果
接到贵*台转办的投诉后,我司多次联系客户沟通、协商,并提出协商退保方案,最终与客户达成一致意见,客户未提出其他异议。
解决方式
已解决
解决方案
退保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本人说话不是很利索,所以电话沟通存在一定的困难,所以请直接给处理结果。我的诉求就是全额退款,目前收到的只有7650,请把剩下的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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