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时通保价规则不透明且拒退差价
网友保保_F449SzKz
在2026年4月3日购买的保税奶粉,4月7日保价未告知消费者可以原路退差价。仅告知以现金劵形式退差价,有效期一个月,2026年5月6日再次购买原价1170元,使用保价现金劵后1152元。后商品降价至1110元。再次进行保价,联系客服仅同意退款42元,因上次保价以现金劵形式发放不参与保价。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款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九款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优时通客服隐瞒保价差额可以原路退款。消费者认为保价现金劵是消费者保价退还费用的一种价值体现等同于现金退款,在发放保价现金劵消费者使用后再次保价不与承认保价现金劵。若第一次保价时客服说明可以原路退款消费者并不会选择保价现金劵。在2026年5月6日购买商品时就无法使用保价现金劵,付款金额应是1170元而不是1152元,现商品购买价格为1110元,再次申请保价后差额应是60元而不是客服所说42元。且客服所出示保价说明中未明确提出保价所发放现金劵禁止再次保价。消费者认为商家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提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厉害关系的内容。保价现金劵并不是商家发放的免费优惠卷,而是客户申请保价返还现金的一种价值体现。现要求幼时通退还2026年4月7日保价费用共计1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