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拒付价保差价侵害消费者权益
网友保保_cEFcZS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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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 年 5月5 日在京东自营购买 OPPO *板(订单号:34************45),签收日为 2026年 5 月 5 日。根据京东规则,该商品支持签收后 7 天价保(D1–D7)。该商品在价保期最后一天(D7)降价 400 元,本人于 D8 发现并申请价保,被京东以 “超过申请期” 为由拒绝。降价事实发生在价保有效期内,*台未提供降价自动提醒,仅以 “入口过期” 拒补,属于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侵害消费者公*交易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相关规定,要求京东立即退还 400 元差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