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如违规退租致个人物品被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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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本人 被投诉方:杭州自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事项:因自如公司违规退租流程导致个人财产损失 一、事实经过 2026年5月8日,本人开始办理与杭州自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房屋退租手续。 在退租过程中,自如退租专员未履行法定及合同约定的退租交接义务,既未按规定现场核验房屋、拍照留证,也未提前告知退租办结后剩余物品的处理方式,仅线上办理了退租办结。 本人当时回复退租专员“好了”,仅表示已取走当时提及的衣物,不知情在办结之后房间内所有东西都会被丢掉,也未签署过任何“物品已全部搬离、放弃剩余物品所有权”的文件;且因退租费用确认截止时间为5月16日,直到5月14日本人仍留存部分衣物于房屋内。 自如公司在未履行通知义务、未与本人确认的情况下,擅自将屋内遗留的全部个人用品丢弃,造成本人直接财产损失共计500元。 投诉理由: 1. 根据《民法典》第897条、第509条,出租方办理退租交接的过程中,对遗留在房屋内的个人物品负有合理的保管、通知和审慎处理义务,未履行流程导致我的财物损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规定及自如退租流程,房屋退租交接时,出租方应现场核验房屋状态、留存物品情况,并书面通知承租人完成物品清理。 2. 自如公司未履行现场核验、拍照留证、提前告知物品处理方式的义务,也未就剩余物品处置与本人进行任何确认,直接办结退租并丢弃物品,存在明显过错。 3. 本人从未作出放弃剩余物品所有权的意思表示,自如公司擅自处分他人财物,侵犯了本人的财产权。 二、投诉诉求 1. 要求杭州自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就违规退租交接流程、擅自丢弃个人物品的行为,向本人作出致歉。 2. 要求杭州自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本人因物品被丢弃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500元。 自如退租专员电话:178****7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