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杉酒店未告知致误扣费,美团*台应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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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投诉尚杉酒店(厦门思明区SM新生活广场店),我是在美团预定2026年5月3号到5月5号的客人,在此期间,酒店没有发送任何信息、电话的提醒客人入住,在这两晚并未入住的情况下,联系酒店进行退款。酒店拒绝退款,强制实行霸王条款。 1.酒店“未取消+默认入住+全额扣费”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属无效,应全额退还房费。 2.酒店有告知客人留房的义务。民法典509 消费者协议保护法8“显著方式”电子商务法17条“全面、真实、准确 、及时” 3.酒店有告知客人留房的能力。Ebk后台能看到客户信息;18、20、22、24点夜审的关键节点;ota订单的特殊性和住宿业行业*惯,要求电话|短信明确方式告知。《民法典》适用法律的规定,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无法定从行业惯例。 4.酒店未达到有效告知,酒店仅通过站内信息,具有被动性、非显著性、单一性,不符合“全面告知”和“有效告知”标准。 5.因酒店未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存在过错,且酒店未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及时联系客人或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恶意放任房源空置,无权就扩大的损失主张赔偿。酒店声称“预留房”,不构成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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