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鱼未履行*台责任致用户被*

网友保保_OQDSUE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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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5月14日在闲鱼*台向卖家华中专心致志的火焰扇贝购买机票。卖家以"走闲鱼不是485元"为由要求脱离*台支付。本人先后通过支付宝,微信向卖家转账共970元。随后卖家称无法退款,要求本人添加其'财务"支付宝。财务要求打电话下载软件并开启共享屏幕才能退款。本人因安全风险拒绝,财务威胁"不行就没得退钱,也没有机票",后失联。本人至今未收到退款及机票。 目前本人遇到的困境是未收到退款及机票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27条的核验登记义务,*台未核验商家真实信息,也未制止其诱导线下交易,明显未尽监督义务。根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的明知制止义务,商家公然拒绝*台交易,*台未通过关键词监控及拦截等措施阻断风险,应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的信息提供义务,*台拒绝提供商家实名信息,导致消费者无法维权,应先行赔偿。 本人希望得到的处理结果:1。闲鱼*台提供卖家真实身份信息;2。基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闲鱼*台先行赔付9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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