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九江万达店锅底现活体果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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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5月26日,前往九江市濂溪区德华路666号万达广场3F海底捞店消费,消费桌号:016,支付订单号:20*********96 本人于上述时间到该门店就餐,用餐过程中在食用的锅底内发现活体果蝇,食品明显混入异物。当场立刻向门店工作人员反馈问题,门店工作人员以果蝇自行飞入锅内为由推脱责任,拒绝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进行赔付,仅给出不合理处理方案,不认可自身食品安全管理存在问题。 餐厅负有食品制作、餐品防护、防蝇防虫的法定责任,出现异物属于商家管控失职,不能以昆虫自行飞入免除自身责任。商家拒不依法赔偿,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一时间向门店工作人员、值班店长提出投诉,但门店多方推诿,迟迟不给出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