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非法冻结商户资金2072.11元
网友保保_Xx3qeLJS
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刘斌,身份证号510781*********337,联系电话【155****2509】,是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户,商户号为【82*********00FP】。现向您反映拉卡拉非法侵占我合法交易资金2072.11元,且拒绝提供任何法律依据、不接受任何申诉的违法违规问题,恳请您督促相关部门严肃查处,维护我的合法财产权益。 具体情况如下: 2026年5月22日,我通过拉卡拉支付服务收到一笔合法交易资金2072.11元。该资金属于我的正常经营收入,按照法律规定应存入央行指定的客户备付金监管账户,所有权完全归我所有。但拉卡拉在未提前告知、未出具任何书面通知的情况下,擅自冻结了这笔资金。 此后我多次拨打拉卡拉官方客服95016,先后联系了普通客服、客服主管直至其上级负责人,对方均明确表示:"这笔钱已经在监管账户里,不可能还给你,我们不接受任何申诉,也没有任何投诉渠道可以解决"。当我要求其提供冻结资金的具体原因、法律依据和司法机关文书时,拉卡拉方面始终拒绝提供任何书面材料,也不给出任何合理的解释。 为维护自身权益,我自2026年5月22日起,多次在工作时间拨打中国人民银行12363金融消费者投诉热线并留言,但截至今日(2026年6月6日),未收到任何官方反馈和处理结果。 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客户备付金属于客户所有,非银行支付机构只能根据客户发起的支付指令划转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被依法冻结、扣划的除外"。拉卡拉作为持牌支付机构,公然违反*法律规定,在没有任何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声称要永久没收我的客户备付金,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占他人财产。 我的诉求非常明确: 1. 请督促相关监管部门责令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我2072.11元资金被冻结的具体原因和法律依据; 2. 责令拉卡拉立即审核我的交易合法性,解冻并全额返还我的合法资金2072.11元; 3. 对拉卡拉拒绝提供书面冻结通知、无理拒绝商户申诉、非法侵占客户备付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我的诉求,盼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