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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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官网:
https://www.lakal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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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95016
售后政策:
-
品牌简介: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卡拉支付”)成立于2005年,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公司定位为“商户数字化经营服务商”。2011年首批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2019年4月25日,拉卡拉支付在深交所成功上市,成为第一家登陆A股市场的第三方支付企业,股票代码300773。
拉卡拉无故多次冻结资金并反复索要凭证
在2026年5月一号收到一笔款,拉卡拉冻结了。要求提供各种凭证,提供了一次,又得补充,又提供,又补充,一共提交了他要求的4次。反正就是各种理由不给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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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账号、霸王条款
处理中
拉卡拉合作商户不诚信致用户被*
我看到有网友追回来的钱我就信加上了蔡老师维权结果又被*了😭我在网友推荐下,结果他一直拖拉就是没没追来结果一查发现是个人号
投诉问题
合作商户不诚信
处理中
拉卡拉虚假宣传克扣押金拒不退款
本人于2025年6月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通过拉卡拉地推人员上门办理了一台拉卡拉收款POS设备。办理时,对方明确宣传“免费办理,仅需缴纳299元设备押金,停用后全额退还,无任何隐藏条件”,全程未告知任何关于“流水达标”“使用期限”“折价退款”等限制条款,也未开具任何书面收据或合同。 我当场以现金方式支付了299元押金,并激活使用了该设备。现本人已不再需要该设备,申请退还299元押金,但拉卡拉官方客服拒绝全额退款,仅同意退还158元,并推诿建议我报警处理,拒不履行退款义务,态度消极,存在明显的虚假宣传、恶意克扣押金、逃避责任的行为。 作为持牌支付机构,拉卡拉对代理商的虚假宣传、恶意克扣押金行为监管不力,官方客服也拒不履行退款承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现投诉要求: 1. 责令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全额退还299元设备押金; 2. 对其代理商虚假宣传、恶意克扣押金的违规行为进行规范; 3. 对官方客服推诿责任、引导报警的不当行为进行处理。 本人承诺以上情况属实,相关通话记录可配合*台调查提供。
投诉问题
合作商户不诚信、霸王条款
处理中
拉卡拉未经告知两次暴涨费率至2%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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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扣费、费率暴涨、霸王条款
处理中
拉卡拉未告知擅自两次涨价至2%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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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扣费、费率暴涨、霸王条款
处理中
拉卡拉合作商户假冒银行收费不退
有业务员假冒银行业务员来店办理信用卡,要求办理一台刷卡机,当时收了一笔399,说信用卡下来以后会退,后面就联系不上了,现在要求拉卡拉支付公司退回这笔399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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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商户不诚信、私自扣费、资金流失
已完结
拉卡拉刷卡多扣费100多元未解决
刷卡多扣了100多块,没有人给我解决。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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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扣费
已完结
拉卡拉业务员冒充银行*收299元押金
12月10号,有业务员假冒银行业务员来电办理信用卡,要求办理一台刷卡,当时收了一笔299,说信用卡下来以后会退,后面就联系不上了,现在要求拉卡拉支付公司退回这笔299元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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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商户不诚信、私自扣费、虚假宣传
已完结
拉卡拉业务员私自扣费199元
业务员那里办理一台机器,扣了199。只有商户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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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扣费
已完结
拉卡拉POS机激活恶意欺*退款
在2026年5月14日激活拉卡拉pos机也需要恶意欺*,表示需要充值488走个流水随后钱就可以退回,充值完之后又说需要10个月,每月刷满100才能退款,在这之前并未明确告知,并明确表示可以立马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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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商户不诚信、私自扣费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