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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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官网:
https://www.lakal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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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95016
售后政策:
-
品牌简介: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卡拉支付”)成立于2005年,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公司定位为“商户数字化经营服务商”。2011年首批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2019年4月25日,拉卡拉支付在深交所成功上市,成为第一家登陆A股市场的第三方支付企业,股票代码300773。
拉卡拉无故扣费199元要求退款赔偿
投诉拉卡拉支付公司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无故扣费199元要求返还并赔偿还有取消自动扣费。
投诉问题
合作商户不诚信、私自扣费
处理中
拉卡拉隐形收费:服务费流量费未告知
2026年6月5日,刷卡消费一笔5317元,实际到账5178.31元。办理拉卡拉刷卡机的时候,这个客服人员没有说有流量费和服务费,但是现在查询到每一笔都有一个三块钱的服务费。今天又收了一个99块钱的流量费,要求退还,这是隐形收费。费率太坑了国标0.6这个实际已经0.67左右要求退回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费率暴涨、虚假宣传
处理中
拉卡拉擅自两次涨价至2%并拒退多扣费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费率暴涨、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拉卡拉未告知擅自涨价致多扣23965元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
处理中
拉卡拉擅自两次涨价致多扣23965元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费率暴涨、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拉卡拉无理由扣留商户结算资金
本人于2026年5月30日在拉卡拉APP收款码收款三笔,均正常收到,但拉卡拉无辜扣留商户资金,本人连续按照拉卡拉要求需要提供的资料证据提供三次均被拉卡拉*台无任何理由的驳回且不说明驳回原因,本人属于实体商户,且交易真实有效,现该资金被拉卡拉无辜扣留,导致本商户经营困难,请帮忙解决!商户号:82*********00B0 商户名:鹏呈老料香云纱 ,我的店铺正常线下经营纺织品面料生意,所有回款都是到店客户实地采购的真实货款,无套现、跑分、违法资金往来。拉卡拉单方面风控暂缓结算,无故扣押经营货款,导致我的商铺因暂扣资金导致经营困难,我多次拨打官方95016、在商户后台上传全套佐证材料,反复提交申诉多次被无理由驳回,*台不明确告知缺什么材料、无限拖延结算,以模糊风控理由长期压占商户经营性资金,导致店铺资金周转困难,本人诉求就是立即尽快马上给出解决办法,我已经被拉卡拉这个黑心*台整的要崩溃了 ,依据央行监管规定,申诉驳回必须写明具体问题,现在多次驳回不说明理由属于违规;今日无法给出明细并处理,我即刻向12363央行正式投诉,由监管介入核查处罚!还望消费保*台介入处理,谢谢!
投诉问题
资金流失、未履行合同、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拉卡拉涉嫌信息泄露致用户身份被盗用
26年6月份查询被盗用了个人信息,请求注销
投诉问题
信息泄露
已完结
拉卡拉工作人员虚假宣传并拒退2000元
我于5月29号你们线下工作人员来找我办刷卡机,然后又叫我刷了2000块钱,说给我寄一台电脑过来,叫我每个月刷3800块钱,然后刷满12个月,这2000块钱就还我,现在电脑没有给我寄过来,现在联系电话他也不接。我要求这2000块钱返还给我,请你们尽快跟我联系,帮我处理,我电话是182****7374
投诉问题
合作商户不诚信、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拉卡拉POS机未经同意扣199元运营费
拉卡拉微智能POS机没有通过用户同意直接扣除199元运营服务费,纯属欺诈行为。而且到期就要扣。期限是他们自己定的。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霸王条款
处理中
拉卡拉频繁电话骚扰且涉嫌信息泄露
我从来就没用过任何拉卡拉有关的服务或设备,但是不停的被拉卡拉的网络电话骚扰,拉黑了之少100个电话号码了,还是不停被骚扰,要求拉卡拉停止骚扰,并进行书面道歉
投诉问题
信息泄露、虚假宣传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