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刷卡扣费异常要求退款
刷卡9908到账只有9732,被扣掉157,要求退款100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资金流失
处理中
拉卡拉无故冻结商户结算资金
我6月1号185****5856过去10天还没有到账,拉卡拉无故冻结商户结算资金,拖延处理,违规管控
投诉问题
资金流失、未履行合同、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拉卡拉未告知擅自两次涨费率至2%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费率暴涨、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拉卡拉虚假宣传诱*激活POS机押金难退
本人于2026年1月15日通过业务员电话推销向“华商信息”业务员(微信名:售后-张*敏E)办理POS机业务。对方明确承诺“激活新机器后旧机押金直接提现至银行卡,电话沟通中明确说明绑定银行卡就可以直接提现,但激活后却单方面变更规则,声称押金需“刷1万返8元”,需累计刷*50万流水才能全额退回。该行为属于虚假宣传与消费欺诈,严重侵犯了我的知情权与公*交易权。经过确认,联系我说激活新机退押就是拉卡拉公司内部员工,确认过公司没有合作商,那这个事情谁答应谁来解决,可笑的是,本月有工作人员加微信联系,本以为是要解决问题,提供相关记录,看都不看直接说旧机现在不能用了,让仓库给我发一个新机,真的被气笑了,解决问题就这么敷衍,是直接打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吗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拉卡拉未经告知两次涨价致多扣23965元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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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暴涨、未履行合同、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拉卡拉擅自两次涨价致多扣23965元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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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暴涨、未履行合同、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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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擅自两次涨价至2%拒不退款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费率暴涨、未履行合同、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拉卡拉擅自涨价致多扣费23965元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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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扣费、费率暴涨、未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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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拉卡拉私自扣费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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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扣费、费率暴涨、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拉卡拉擅自收取运营服务费
我于26年6月4日下午刷卡 ,被莫名多收取服务费 ,找客服联系, 多了项所谓的运营服务费 之前 也没告知过啊 ?而且它服务什么了 ???正常的手续费不是已经被扣除了,怎么还双重扣费呢?
现在我要求*台退还该费用 否则将继续追究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信息泄露、虚假宣传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