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商户诱导支付设陷阱拒不退款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摩瑟电子商行(个体工商户)给我打电话称我以前用的pos机到期了,要换2026版的不然就要扣我费用,我说我后续没有刷卡需求,对方称免费给我发一个,激活后就可以覆盖之前的旧机子,不会扣我的钱,新机子放家里不用就可以,机子到手后激活了,叫我信用卡先刷101,确实到账了,后面又以降低费率诱导我支付宝付款497.83,付之前给我说及时到账,期间我反复强调后续我没得刷卡需求,结果付款后钱到了一个微信小程序里,要使用他家的机子10个月,每个月必须刷满3000,10个月后才能返回给我,支付前只说及时到账,没给我说提出来需要这么多条件,期间我反复说后面我没有刷卡需求,后续我没得刷卡需求我的钱就不会返回给我,我要求返还我497.83元
投诉问题
合作商户不诚信、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处理中
拉卡拉非法冻结商户资金2072.11元
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刘斌,身份证号510781*********337,联系电话【155****2509】,是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户,商户号为【82*********00FP】。现向您反映拉卡拉非法侵占我合法交易资金2072.11元,且拒绝提供任何法律依据、不接受任何申诉的违法违规问题,恳请您督促相关部门严肃查处,维护我的合法财产权益。
具体情况如下:
2026年5月22日,我通过拉卡拉支付服务收到一笔合法交易资金2072.11元。该资金属于我的正常经营收入,按照法律规定应存入央行指定的客户备付金监管账户,所有权完全归我所有。但拉卡拉在未提前告知、未出具任何书面通知的情况下,擅自冻结了这笔资金。
此后我多次拨打拉卡拉官方客服95016,先后联系了普通客服、客服主管直至其上级负责人,对方均明确表示:"这笔钱已经在监管账户里,不可能还给你,我们不接受任何申诉,也没有任何投诉渠道可以解决"。当我要求其提供冻结资金的具体原因、法律依据和司法机关文书时,拉卡拉方面始终拒绝提供任何书面材料,也不给出任何合理的解释。
为维护自身权益,我自2026年5月22日起,多次在工作时间拨打中国人民银行12363金融消费者投诉热线并留言,但截至今日(2026年6月6日),未收到任何官方反馈和处理结果。
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客户备付金属于客户所有,非银行支付机构只能根据客户发起的支付指令划转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被依法冻结、扣划的除外"。拉卡拉作为持牌支付机构,公然违反*法律规定,在没有任何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声称要永久没收我的客户备付金,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占他人财产。
我的诉求非常明确:
1. 请督促相关监管部门责令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我2072.11元资金被冻结的具体原因和法律依据;
2. 责令拉卡拉立即审核我的交易合法性,解冻并全额返还我的合法资金2072.11元;
3. 对拉卡拉拒绝提供书面冻结通知、无理拒绝商户申诉、非法侵占客户备付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我的诉求,盼复!
投诉问题
合作商户不诚信、资金流失、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拉卡拉未经告知两次涨价致多扣23965元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
处理中
拉卡拉擅自暴涨费率至2%拒不退款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费率暴涨、未履行合同、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拉卡拉擅自暴涨费率至2%并拒退多扣款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费率暴涨、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拉卡拉擅自两次涨价至2%拒不退款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未履行合同、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拉卡拉POS机押金不退且客服态度差
于2026年4月30日给我办了台pos机,收了我299的押金,说只要用了就可以把押金退还,我用了之后根本就不退还押金,业务员也联系不上,打电话给公司客服退钱,但公司态度非常强硬,说退不了一点,机器后面我也扔了没用了,我要求很简单就是把*我的押金退给我就行,机器找不到但是我有在云闪付里当时办的商户名称和押金的交易记录,希望*台能帮我追回押金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拉卡拉代理虚假宣传*收399押金
拉卡拉代理冒充银行人员上门办理刷卡机,说机器没有押金,结果注册让我刷399没到账,联系又说是机器押金,完全是虚假宣传,欺*消费者,在联系代理商,直接把我删了,一直都联系不上,拉卡拉作为上市公司纵容代理欺*客户,希望你们能处理,退回押金并处罚代理商,维护好企业形象。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虚假宣传
处理中
拉卡拉POS机私自多扣服务费未全额退款
本人使用拉卡拉pos机,在本人完全不知情,没有收到任何通知,并且没经过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拉卡拉于2025年7月起一直至今,每笔刷卡都私自在原服务管理费的基础上,私自多扣服务费,一共58笔交易存在私自多扣款,多扣的金额为4305.25,与拉卡拉公司联系,客服并未与本人说明退费比例,等待十余天后,只退了184****6465未退款,现要求退回剩余多扣金额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拉卡拉无故扣费199元要求退款赔偿
投诉拉卡拉支付公司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无故扣费199元要求返还并赔偿还有取消自动扣费。
投诉问题
合作商户不诚信、私自扣费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