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
69.41 %
解决率
144494
访问量
企业名称: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官网:
https://www.lakala.com/
分享 分享
纠错
举报
客服电话:
95016
售后政策:
-
品牌简介: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卡拉支付”)成立于2005年,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公司定位为“商户数字化经营服务商”。2011年首批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2019年4月25日,拉卡拉支付在深交所成功上市,成为第一家登陆A股市场的第三方支付企业,股票代码300773。
拉卡拉私自扣费致到账金额不符
要求退款157元,刷卡9908元,到账只有9743。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资金流失
处理中
拉卡拉与教育机构合谋诱导缴费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明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伙诱导孩子的报名费,要求退款。
投诉问题
合作商户不诚信、虚假宣传
处理中
拉卡拉擅自暴涨费率致老用户多扣23965元
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费率暴涨、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拉卡拉擅自两次涨价致多扣23965元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费率暴涨、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拉卡拉擅自涨价致多扣23965元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费率暴涨、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拉卡拉涉嫌虚假宣传及私自扣费
拉卡拉机器办的时候业务员说139两个就给退,后来没退也没管过,现在刷卡600元直接扣了70元,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拉卡拉擅自两次涨价至2%并拒退多扣费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费率暴涨、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拉卡拉擅自扣费且拒不退款
今年一月份的时候一开始说是可以吧上一次交付的399退还给我,但是后来说要激活,激活的时候说所有金额都会到我自己卡里不会扣出,结果又扣了我499后来就退不出来说是要用满半年,结果没用几次就不能用了,最*刷了两次还分别吞了100,根本就是诈*,我要求把我的钱退还全部给我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资金流失、虚假宣传
处理中
拉卡拉冒充银行办卡*收686元
这个公司人打电话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办信用卡,让我办信用卡,交了这个刷卡机会员686元信用卡才能通过,我刷了信用卡也没申请通过,*我交了686元,诉求退回688元,如果没有,会向监管部门投诉。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虚假宣传
已完结
拉卡拉虚假宣传利率欺诈
在发快递时拉卡拉的销售人员说利率是*规定的0.6内,实际利率是0.58,但是收到机子使用时发现利率是0.69高于*规定的0.60。最后联系销售人员 销售人员又说有返利活动0.11,最终的利率还是0.58,但是活动存在欺诈行为被相关部门停止使用,希望拉卡拉这边把利率调整到当初销售人员说的0.58利率,并且退还我5月份被商家多收的48.85元的费用
投诉问题
合作商户不诚信、虚假宣传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