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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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官网:
https://www.lakal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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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95016
售后政策:
-
品牌简介: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卡拉支付”)成立于2005年,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公司定位为“商户数字化经营服务商”。2011年首批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2019年4月25日,拉卡拉支付在深交所成功上市,成为第一家登陆A股市场的第三方支付企业,股票代码300773。
拉卡拉未彻底注销商户号涉嫌违约
我在2023年的时候用拉卡拉申请了一个商户号后边过了两个月,我让*台注销,我已经投诉过一次!但是,*台没有完全注销我的商户号只是拉卡拉app里面实名名下看不到。直到现在2026年了我的微信绑定的子账户号58*****08依旧可以看到有显示,而且可以绑定微信的商家助手!非常的欺*用户!我现在需要让*台强制性的让拉卡拉注销我的所有子母商户号,简单来说,我不做生意了!*台没有删除、注销我的商户号!微信那边说需要拉卡拉的后台权限注销才可以!如果还是这样欺*用户的话,那我只有上诉法院了!我需要微信那边名下不显示,并且注销掉!
投诉问题
合作商户不诚信、资金流失、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拉卡拉私自收取69元信息费
我在2026年6月16日收到拉卡拉刷卡机并绑定,与客服确认费率,流量费减免,并且多次确定没有额外费用之后,在2026年6月26日刷卡激活机器,刷卡金额1000元,实际到账925,客服说额外多出的69元是信息费,不给退。之前客服确定没有除费率之外的额外费用。我现在要求退还69元额外费用。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拉卡拉擅自暴涨费率至2%拒不退款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费率暴涨、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
处理中
拉卡拉6月25日私自扣费2600元不退
6月25号扣了我2600,不返还我,要求退我2699钱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
处理中
拉卡拉莆田业务员诱导办机欺诈收费
我于2026年6月25日在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焦点蓝图被业务员推销办理了刷卡机,存在各种欺诈行为,诱导*取我付款299元,并未告知还需要收取流量费,我的诉求是全额退回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拉卡拉虚假宣传并私自扣取流量费
2026年5月业务员联系我办的机器,之间跟我说299的费用,10个月后返还,说是后续没有任何费用到了2026年6月25号,我刷了一笔1234,到账1028,我问客服,说是扣了199的流量费,这个我不理解,故投诉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拉卡拉涉嫌私自扣费且信息不透明
申请退款什么公司?我都不知道乱来扣。,,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信息泄露、霸王条款
已完结
拉卡拉涉嫌私自扣费及霸王条款
申请退款,这都什么公司我都不知道乱来,,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
已完结
拉卡拉擅自暴涨费率致多扣23965元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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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暴涨、未履行合同、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拉卡拉商户被冒用且未处理注销
6月25查询了云支付还存在之前不知道被谁冒用了,拉卡拉客服也没处理,这边需申请注销商户
投诉问题
信息泄露、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