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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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官网:
https://www.lakal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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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95016
售后政策:
-
品牌简介: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卡拉支付”)成立于2005年,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公司定位为“商户数字化经营服务商”。2011年首批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2019年4月25日,拉卡拉支付在深交所成功上市,成为第一家登陆A股市场的第三方支付企业,股票代码300773。
拉卡拉POS机未经同意扣199元运营费
拉卡拉微智能POS机没有通过用户同意直接扣除199元运营服务费,纯属欺诈行为。而且到期就要扣。期限是他们自己定的。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霸王条款
处理中
拉卡拉频繁电话骚扰且涉嫌信息泄露
我从来就没用过任何拉卡拉有关的服务或设备,但是不停的被拉卡拉的网络电话骚扰,拉黑了之少100个电话号码了,还是不停被骚扰,要求拉卡拉停止骚扰,并进行书面道歉
投诉问题
信息泄露、虚假宣传
处理中
拉卡拉无故电话骚扰要求停止并道歉
从来没用过任何和拉卡拉有关的业务,每天被拉卡拉不行的电话骚扰,要求拉卡拉停止骚扰,并进行书面道歉
投诉问题
信息泄露
处理中
拉卡拉小微商户注销困难,客服失联
几年前办理的拉卡拉pos机,现在没用了想要注销小微商户,根本打不通客服电话注销,联系不上拉卡拉客服,希望马上注销?
投诉问题
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拉卡拉未经告知两次涨价致多扣23965元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合作商户不诚信、私自扣费、费率暴涨
处理中
拉卡拉未经告知两次暴涨费率致多扣23965元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费率暴涨、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拉卡拉未经告知两次暴涨费率至2%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费率暴涨、霸王条款
处理中
拉卡拉擅自两次涨价至2%并拒退多扣费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合作商户不诚信、私自扣费、费率暴涨
处理中
拉卡拉擅自扣费688元及年费199元
办理机器的时候不知情的情况下,扣了688元,又乱扣费什么年费199元 乱收取费用。办理的时候说手续费是0.38,现在是0.69,所以现在导致不敢用,要求退还机器退钱。要不然的话继续投诉。黑猫投诉。人行,12315 个个*台。尽快把钱退给我。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费率暴涨、虚假宣传
处理中
拉卡拉无故冻结白茶商户资金并拒告风控原因
本人为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磻溪镇炉屯村持证个体工商户,线下实体经营福鼎白茶自产自销,通过拉卡拉(收钱吧)办理聚合收款业务,资金清算通道为支付宝。 现出现两个问题: 1.账户收款通道被支付宝风控限制,多次按要求提交营业执照、门店实拍、茶叶进货单据、客户订货聊天、物流发货凭证全套经营资料申诉,申诉反复被驳回,拉卡拉、支付宝双方均不告知风控受限、申诉驳回的具体违规明细; 2.账户现有待结算资金6175.23元被拉卡拉无故延迟冻结,无法提现结算,弹窗提示收单机构延迟账户余额结算,导致实体店流动资金被占用,无法正常备货经营。 本人全部流水都是线下茶叶真实货款,无套现、跑分、违规代收等违法交易,收单方无故截留商户经营资金、拒不披露风控理由,严重侵害实体经济商户合法财产权益。 诉求: 1.监管督促拉卡拉、支付宝书面告知风控限制、申诉驳回、资金冻结的全部原因与对应异常流水; 2.立刻解除商户号82*********00SM, 6175.23元资金冻结,正常办理提现结算; 3.专人重新复核经营材料,解除支付宝通道支付限制,恢复正常收款; 4.限期书面反馈处理结果。
投诉问题
功能限制、冻结账号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