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擅自暴涨费率致多扣23965元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费率暴涨、未履行合同、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拉卡拉擅自涨价致多扣23965元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费率暴涨、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拉卡拉无故冻结商户资金拒不处理
投诉对象: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投诉问题:无故冻结商户资金、客服推诿不处理、无法提现
投诉诉求:解除资金冻结,正常结算821.86元,公开致歉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
本人程超,为拉卡拉商户号82**********06X(阿楠无敌工作室)的实际经营人。2026年6月12日,*台以“异常交易”为由,无故冻结我账户内821.86元合法经营资金,管控ID:17***27,解缓ID:18***02。
该笔资金为游戏代练服务的合法收款,交易真实合规,不存在任何违规行为。我已按系统指引完成扫码问卷,多次联系拉卡拉客服询问处理进度,均被以“处理中”为由推诿,至今未收到任何有效反馈,也无法正常提现。
拉卡拉无任何法律依据私自冻结商户合法资金,且拒不履行告知义务与处理责任,已严重侵害我的财产权益。现正式投诉,要求:
1. 立即解除对该笔资金的暂缓管控,将821.86元全额结算至我的银行卡账户;
2. 就无故冻结资金、客服推诿不处理的行为公开致歉;
3. 赔偿因资金占用给我造成的经营损失。
若拉卡拉仍拒不处理,我将向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继续投诉,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权利。
投诉问题
资金流失、未履行合同、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已完结
拉卡拉合作商户失联致用户付款未发货
2026年1月18日在拉卡拉POS机商户深圳市润家百货办理了厨房电器安装业务,付款之后,商家未发货,目前已经无法联系到商家,经查询,深圳市润家百货没有工商登记信息,咨询拉卡拉客服,拒绝透露商户联系信息。
投诉问题
合作商户不诚信、未履行合同
已完结
拉卡拉虚假宣传诱导充值,要求全额退款712.68元
5月30日,自称拉卡拉官方客服来电,称给我换新的刷卡机器,费率低,没有任何费用,6月2日,收到货,对方拉了一个群聊,对方企业微信未为: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摩瑟电子商行(个体工商户)。对方指引下完成激活,激活过程中有跳出500金额的消费要求,对方说就走个流程激活后,马上到账。充值497.35元后对方说:每月消费满一万且连续十二个月才可返还。6月12日,我刷卡后,对方又扣除215.33元。现在要求对方返还712.68元。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资金流失、费率暴涨
已完结
拉卡拉合作商户虚假交易拒不退款
我被卖家诱导,通过“MOY智付”的拉卡拉通道(商户:商户_张波)支付8.4元购买数据号,付款后账号无法登录,卖家失联,且商户恶意将商品名改为“暴打柠檬茶”,涉嫌虚假交易。联系拉卡拉客服95016,拒绝协助退款,请求*台责令拉卡拉冻结商户账户并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合作商户不诚信、资金流失、虚假宣传
已完结
拉卡拉商户退款拖延且涉嫌虚假宣传
“本人支付了2999.2元“商户免费率预存
申诊退款后标记已处理完成但至
今未收到退款商家拖延退款,未解决问
题,要求*台督促商家立即退款。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已完结
拉卡拉擅自涨价致多扣23965元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合作商户不诚信、费率暴涨、未履行合同
已完结
拉卡拉擅自两次涨价致多扣23965元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费率暴涨、未履行合同
已完结
拉卡拉虚假宣传诱签POS机协议
本人于2026年1月15日通过业务员电话推销向“华商信息”业务员(微信名:售后-张*敏E)办理POS机业务。对方明确承诺“激活新机器后旧机押金直接提现至银行卡,电话沟通中明确说明绑定银行卡就可以直接提现,但激活后却单方面变更规则,声称押金需“刷1万返8元”,需累计刷*50万流水才能全额退回。该行为属于虚假宣传与消费欺诈,严重侵犯了我的知情权与公*交易权。现要求公司对此事给出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并注销该POS机、解绑个人信息。我都说过了,打客服电话全是敷衍我的,自己电话联系我解决,我不会再打任何一个你们的客服电话。你们的客服电话我打了不下5个,没有一个解决问题的,全是敷衍话术,诉求搞不清楚,还有你公众号客服一个机器人你让它解决问题吗,推脱问题?一直敷衍一直投诉,你自己看看你们客服怎么做的,还需要让我打客服电话吗?图片上不是你们客服解决问题的态度吗?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