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私自收取69元信息费
我在2026年6月16日收到拉卡拉刷卡机并绑定,与客服确认费率,流量费减免,并且多次确定没有额外费用之后,在2026年6月26日刷卡激活机器,刷卡金额1000元,实际到账925,客服说额外多出的69元是信息费,不给退。之前客服确定没有除费率之外的额外费用。我现在要求退还69元额外费用。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拉卡拉擅自暴涨费率至2%拒不退款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费率暴涨、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
处理中
拉卡拉莆田业务员诱导办机欺诈收费
我于2026年6月25日在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焦点蓝图被业务员推销办理了刷卡机,存在各种欺诈行为,诱导*取我付款299元,并未告知还需要收取流量费,我的诉求是全额退回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拉卡拉虚假宣传并私自扣取流量费
2026年5月业务员联系我办的机器,之间跟我说299的费用,10个月后返还,说是后续没有任何费用到了2026年6月25号,我刷了一笔1234,到账1028,我问客服,说是扣了199的流量费,这个我不理解,故投诉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拉卡拉涉嫌私自扣费且信息不透明
申请退款什么公司?我都不知道乱来扣。,,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信息泄露、霸王条款
处理中
拉卡拉涉嫌私自扣费及霸王条款
申请退款,这都什么公司我都不知道乱来,,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
处理中
拉卡拉擅自暴涨费率致多扣23965元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费率暴涨、未履行合同、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拉卡拉商户被冒用且未处理注销
6月25查询了云支付还存在之前不知道被谁冒用了,拉卡拉客服也没处理,这边需申请注销商户
投诉问题
信息泄露、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拉卡拉私自扣流量费且费率暴涨
拉卡拉私自扣流量费且费率暴涨
在2025年3月21日刷一万扣了254元和2025年5月21日刷一万扣了257元,联系客服说是扣的流量费,但流量费我已交过,截止日期到2025年10月29日,跟他们联系,截图也发了,愣是告诉我下次就不会再扣了,可笑不,这就是解决办法,然后告诉我可以补贴我30元,这是能坑一个是一个嘛?请严肃处理!前几天投诉,居然没有任何人联系,就*台结单已解决,说是已解释是运营费,但我明明白白已上传运营费已收取,还有截止日期,为什么中间还扣?还敢这么直白的解释说是运营费,要求退还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费率暴涨
已完结
拉卡拉合作商户伊妍美涉嫌欺诈消费者
请陈述纠纷的过程:在2026年5月16日在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门下伊妍美办理了祛斑业务,具体遇到了欺*消费者问题,目前的协商要求退款,希望怎样的协商处理是退款,因为只和那家店加的微信,并不知道他们的号码,因为他们家门面上也没有电话,但是我在微信上沟通,她也不回,
投诉问题
合作商户不诚信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