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私自扣流量费且费率暴涨
在2025年3月21日刷一万扣了254元和2025年5月21日刷一万扣了257元,联系客服说是扣的流量费,但流量费我已交过,截止日期到2025年10月29日,跟他们联系,截图也发了,愣是告诉我下次就不会再扣了,可笑不,这就是解决办法,然后告诉我可以补贴我30元,这是能坑一个是一个嘛?请严肃处理!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费率暴涨
处理中
拉卡拉终端故障致无法取货要求退款
买了东西不自动开门,打电话关机。我不满意要退款。东西还在货架上
投诉问题
终端设备故障
处理中
拉卡拉合作商户失联拒退双倍付款
我在6月6日在拉卡拉付款 1000支付宝也付 1000 然后销售不见人影还叫我去报警
投诉问题
合作商户不诚信、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已完结
拉卡拉私自扣费200元
2026年6月12日17点14分,消费1058元,到帐只有852.65元,乱扣费200元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
已完结
拉卡拉擅自暴涨费率致多扣23965元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费率暴涨、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拉卡拉擅自两次涨价至2%并拒退多扣费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费率暴涨、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拉卡拉人员冒充银行办卡失联
办理人员冒充银行人员在2026年5月13号到江阴宇善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信用卡及捆绑pos机业务,现信用卡无法办理及办理人员失联,涉及己付金额998元
投诉问题
合作商户不诚信、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拉卡拉擅自暴涨费率致多扣23965元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费率暴涨、未履行合同、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已完结
拉卡拉擅自涨价致多扣23965元
【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拉卡拉偷偷涨价至2%】8年老用户被多扣23965元,客服称拒不退款,要求全额退还!
本人于2020年1月开通拉卡拉POS机服务,双方约定费率为0.55%(万分之五十五)。作为8年忠实用户,一直正常使用该设备。
然而,拉卡拉在未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有效方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分两次偷偷上调费率:
2021年11月2日:单方面将费率从0.55%上调至1%(涨幅*一倍)
2024年6月25日:再次单方面上调至2%(涨幅达264%)
直到*期核对银行流水时,我才发现到账金额异常。经逐笔核对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的交易记录,累计被多收取手续费23,965元。
关键违规点:
1.未履行有效告知义务: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支付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30日以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方式公示。拉卡拉仅在APP内公告,未发送短信或电话确认,不能视为有效送达。作为忙碌的经营商户,我不可能每日登录APP查看公告。
2.单方面变更合同:从0.55%暴涨至2%,属于重大合同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3.客服态度恶劣:拉卡拉客服回电(工号:0531),对方仅以"已经公示"为由拒绝退款,态度傲慢,完全无视自身违规事实和用户的实际损失。
4.具体诉求
立即全额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23,965元(按实际交易记录核算);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多扣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书面道歉并承诺今后费率调整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对违规调价行为进行整改,保护其他商户合法权益。
本人保留向中国人民银行(1236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市场监管部门(12315)及法院起诉的权利。
恳请*台介入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私自扣费、费率暴涨、未履行合同
已完结
拉卡拉无故冻结商户资金拒不处理
投诉对象: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投诉问题:无故冻结商户资金、客服推诿不处理、无法提现
投诉诉求:解除资金冻结,正常结算821.86元,公开致歉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
本人程超,为拉卡拉商户号82**********06X(阿楠无敌工作室)的实际经营人。2026年6月12日,*台以“异常交易”为由,无故冻结我账户内821.86元合法经营资金,管控ID:17***27,解缓ID:18***02。
该笔资金为游戏代练服务的合法收款,交易真实合规,不存在任何违规行为。我已按系统指引完成扫码问卷,多次联系拉卡拉客服询问处理进度,均被以“处理中”为由推诿,至今未收到任何有效反馈,也无法正常提现。
拉卡拉无任何法律依据私自冻结商户合法资金,且拒不履行告知义务与处理责任,已严重侵害我的财产权益。现正式投诉,要求:
1. 立即解除对该笔资金的暂缓管控,将821.86元全额结算至我的银行卡账户;
2. 就无故冻结资金、客服推诿不处理的行为公开致歉;
3. 赔偿因资金占用给我造成的经营损失。
若拉卡拉仍拒不处理,我将向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继续投诉,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权利。
投诉问题
资金流失、未履行合同、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