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信用卡万用金提前结清收取3%违约金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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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持有浦发信用卡,于【2025年4月】办理万用金+消费分期付,合计本金【24万元】,分期【24期】 现因资金宽裕,申请一次性提前结清,但浦发信用卡中心要求按剩余本金的3%收取违约金(约3600元) 。 该收费极不合理、不合规: 1. 办理时APP/页面未加粗、未弹窗、未单独确认3%违约金条款,也无口头明确提醒,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属于不公*格式条款,依据《民法典》第496条应属无效 。​2. 提前结清后,银行不再产生后续利息,无任何实际损失,收取3%违约金属于变相高收费、重复收费 。​3. 银保监2022年29号文明确要求:提前还款不得设置不合理门槛、不得收取与风险不匹配的费用 。​4. 对比其他银行同类分期,多数提前结清不收违约金或只收1%以内,浦发3%明显偏高、显失公* 。 本人多次致电客服协商减免,均被以系统规定为由拒绝,无协商空间,诉求:全额免除3%提前还款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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