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物售后拒保无依据且拒开发票
网友保保_U2Xs6v04
我于2026年1月2日在得物买了个苹果耳机一副,用了半年不到还在保(保修期为1年),到2026年6月1日发现左耳充不进电,就送到得物售后去维修,6月1日寄过去6月3日快递显示已被商家签收,但是直到6号才和我说耳机仓里面有不明液体,腐蚀了耳机仓的充电芯片,不在他们的保修范围内,需要本人自费换一个要779。我想知道的是耳机寄回*台签收时,并未当场反馈任何外观或进液异常,时隔三四天后才告知存在液体问题。我有合理理由质疑,该液体并非我寄出时就存在,不排除是*台仓储或流转过程中产生的;也可能是产品本身气密性缺陷,导致正常水汽进入,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非人为损坏。我本人使用和小心,洗澡,运动,下雨都不会佩戴,不存在进液体的情况 ,并且他们出具的是苹果第三方的证明而非苹果官方拒保证明。我的诉求是如果能证明这个液体确实是我本人导致的,我愿意承担自费后果,但是如果他们给不出证明,我希望他们能够给我进行保修,我需要他们出示: 1.苹果官方的完整检测流程记录; 2.所称“腐蚀位置”的清晰照片/视频证据(如充电芯片腐蚀点特写); 3.AST2诊断的完整报告原文,而非仅结论摘要。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商品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出现瑕疵,应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请得物官方在24小时内提供上述完整、确凿的证据,证明是我人为进液导致的故障。然后我一直在找他们工作人员沟通,但是得到的的结果全是道歉,或者推卸责任,并且故意拖延时间! 若无法提供,希望商家提供保修服务,并且我有权怀疑商品本身存在严重的气密性工艺问题,最后要求开具发票,得物以商家不开发票为由拒绝给我开发票,恳请*台人员还我一个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