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违规贷款及空白合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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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中

姓名:赵春雷 联系电话:132****3138 二、被举报单位 1.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 光大银行上海分行 三、举报事项 本人实名举报: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偏袒光大银行,对本人起诉该行违规行为的案件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涉嫌司法不公;同时举报光大银行上海分行业务办理严重违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恳请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四、事实与经过 本人长期居住在山东省德州市,当地无光大银行营业网点。2025年12月25日,本人子女在未到场、未亲自办理的情况下,被办理了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八万元贷款业务,该业务存在多处严重违规问题: 一是身份核验缺失,办理全程未核验当事人身份,无当面确认流程,无核验资料留存;二是合同办理违规,工作人员未出示讲解合同,仅提供空白模板,签字为系统打印字体,非本人签署,无确认核对环节;三是强制捆绑保险,贷款附带绑定保险产品,额外增加办理成本,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四是信息披露不全,办理前未告知费用标准,未公示全部成本,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发现问题后,本人多次向光大银行反馈,问题始终未整改,违规费用也未退还。为维护自身权益,本人依法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的违规行为。但该院工作人员明显偏袒银行,仅以“立案不通过”为由直接驳回申请,未说明任何理由,属于履职不当、司法不公,无故剥夺了本人的正常诉讼权利。 当前,全市正深入推进民心工程,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而本人遭遇的银行违规侵害、法院不予立案的情况,恰恰是对群众合法权益的漠视。 五、举报诉求 1. 核查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偏袒光大银行、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违纪违规行为,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2. 撤销该院错误的不予立案决定,责令其对本人起诉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的案件依法予以立案审理; ​ 3. 督促相关部门对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的违规业务进行调查处理,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 ​ 4. 督促法院纠正司法不公问题,维护司法公正与公民合法诉讼权益。 举报人(签字):赵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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