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猪预订酒店名称混淆无法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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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投诉飞猪旅游*台,预订项目:6 月 18 日香港富豪酒店高级房。问题:我原本要预订香港富豪机场酒店,但因两个酒店名字过于接*,预订错误,无法入住,没有去消费为什么不能取消?这是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诉求:全额退款!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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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不可取消”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霸王条款):你好,我的订单是在下单后很短时间内发现预订错误,并且距离入住日期还很久,酒店完全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再销售,不会产生任何实际损失。根据《民法典》第496、497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台单方面设定的“不可取消”条款不合理地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排除了我作为消费者的主要权利,属于不公*、不合理的格式条款,法律上应认定为无效。因此,你方及供应商无权依据该无效条款扣留我的全额款项,请依法为我办理免费取消和全额退款。 2.关于此次预订构成“重大误解”,我有权撤销合同:我搜索的是“香港富豪机场酒店”,但*台搜索结果中第一个弹出的是“香港富豪酒店”,两者是完全不同的酒店。我实际想要预订的是“香港富豪机场酒店”,却因*台展示问题错误预订了另一家酒店,这属于对合同标的物的重大误解,我的真实意思与预订结果严重不符。根据《民法典》第147条,我有权请求撤销该预订合同。请飞猪*台依据法律规定,协助我撤销订单并全额退款。 3.关于你方以“供应商不同意退款”为由推卸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电子商务法》,飞猪作为电商*台和本次交易的直接服务提供方,是与消费者建立合同关系的相对方,有义务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直接负责,不能将第三方供应商的内部规定或“不同意”作为拒绝退款的合法理由。你方如果认为需要供应商同意,应当主动协调供应商;供应商无理拒绝的,应由你方先行向消费者退款,再自行向供应商追偿。以“供应商不同意”为由推诿责任,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违反了*台的诚信经营义务。请立即为我办理退款,不得以任何第三方理由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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