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转回收师人为损坏手机拒赔
网友保保_Ou6hAZEy
处理中
本人在转转*台2026年5月5日预约上门回收手机, 回收师在上门验机过程中,操作不当将我的苹果手机人为损坏,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使用。事后我多次与转转*台及回收师沟通,*台仅同意以30元、50元的极低金额进行补偿,该金额完全不足以弥补我的手机损坏 损失,属于严重敷衍处理,我坚决不接受。 转转*台作为回收服务的提供方,应对其工作人员的不当操作及由此造成的消费者财产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现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提出以下诉求: 1. 要求转转*台按手机实际价值全额赔偿因回收师人为损坏造成的财产损失; 2. 立即取消强制强加的30/50元不合理小额补偿方案; 3. 责令*台规范回收人员的操作流程及售后理赔机制,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