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舞蹈广州基地预付卡退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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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一、事情经过 本人于2026年6月14日在JS舞蹈广州进修基地支付4000元办理舞蹈年卡(支付宝支付)。付款后数小时,本人核算财务发现该笔支出已导致当月生活费严重不足,难以维持房租及日常开销。本人系刚毕业学生,4000元属重大支出。 本人于付款当日通过微信向商家工作人员“冰冰老师”提出全额退款。商家以“活动卡不退不换”为由拒绝,仅同意改为季卡并下个月退差额,拒绝全额退款。双方未达成一致。 二、法律依据 1. 《民法典》第497条:不合理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不退不换”应属无效。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不退不换”内容无效。 3.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25〕5号第9、14条:预付式消费中“收款不退”条款无效;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7日内有权请求返还预付款本金。本人退款在7日内,依法享有七日无理由退款权。 三、投诉诉求 请求贵单位协调处理,责令JS舞蹈广州进修基地全额退还本人预付款4000元。本人愿配合提供付款凭证、合同、聊天截图等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