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茗宁波工程学院店饮品现收银小票异物

网友保保_Xzp4uN01

处理中

本人于2026年06月18日,在宁波市江北区孔浦街道宁波工程学院风华校区校内古茗门店消费,合计实付17元购买多款茶饮,饮用途中在饮品内发现完整收银小票异物,属于食品混入杂物,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标准。 事发后立刻拍摄异物实拍、饮品、付款记录完整留存证据,主动和门店负责人协商赔偿,但商家多次规避法定赔付义务,全程推诿: 1. 商家最先只提出免费重做一杯饮品,我当场拒绝; 2. 商家以“操作不小心、并非员工故意放入异物”为由,声称不用赔付最低1000元,仅同意支付消费金额十倍赔偿,我明确拒绝; 3. 后续门店电话联系我,提出赔付1000元古茗代金券替代现金,我只接受1000元现金赔付,商家依旧不肯履行法律规定的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食品存在异物不符合安全标准,消费者可要求退款,价款十倍赔偿不足1000元按1000元现金赔付,商家不得用代金券、优惠券抵扣法定赔偿,过失不能免赊赔付责任。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您的投诉已成功转至企业处理,后续会由企业与您对接,【消费保】会实时关注您的投诉进展,您可通过消费保官方服务号关注投诉处理进展。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消费保】正在联系该企业,若企业暂未响应,*台将会持续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联系企业,您可通过消费保官方服务号关注投诉处理进展。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