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公司欺诈营销侵犯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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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中国移动长期正常履约用户,于2026年06月20日,遭遇中国移动授权外包合作公司众鑫淼工作人员上门/电话营销,该人员通过虚假宣传、隐瞒资费、误导诱导、欺诈营销的方式,欺*本人办理相关通信业务,严重侵犯本人知情权、选择权与公*交易权。同时中国移动对合作外包公司审核不严、监管缺失、管控失职,任由外包人员违规欺诈消费者,现正式发起申诉,要求彻查、追责、整改并赔付。 二、具体欺诈经过与违规事实 今日众鑫淼工作人员以中国移动官方服务人员名义对接本人,全程存在明显欺诈行为,具体事实如下: 1. 虚假承诺、刻意误导 工作人员对外宣称业务为免费体验、零资费、官方惠民活动、无任何隐形消费,全程刻意回避合约期限、扣费规则、绑定套餐、违约金等核心关键信息,利用消费者对中国移动官方品牌的信任,诱导本人轻信并配合办理业务。 2. 隐瞒关键条款,属于典型消费欺诈 办理前未主动告知套餐资费、自动续费、合约锁定、提前解约扣费等重要条款,未进行完整业务告知与风险提示,未让本人充分知情、自主选择,违背电信服务二次确认原则,属于刻意隐瞒、诱导消费、变相强制办理。 3. 冒用官方身份,滥用移动公信力 该人员全程依托中国移动官方名义开展营销,未清晰公示自身外包公司身份,让用户默认属于中国移动直营正规服务,利用企业公信力实施违规营销,严重败坏中国移动品牌形象。 4. 事后权责推诿,无整改态度 本人发现业务与口头承诺完全不符、存在隐形消费与捆绑限制后,立即核实咨询,该外包人员无法合理解释欺诈行为,无道歉、无解决方案,态度敷衍,完全不具备正规服务标准。 三、违规定性与法律依据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隐瞒服务关键信息、误导消费者交易,本次众鑫淼行为构成消费欺诈。 2. 根据电信服务相关管理规定,所有增值业务、套餐变更必须用户知情、主动确认、二次核验,本次业务办理存在告知缺失、诱导办理、违规扣费风险,属于违规操作。 3. 中国移动作为发包方与主体责任单位,对合作外包服务商负有全权监管责任,外包公司违规欺诈用户,属于中国移动监管失职、风控缺位、准入审核不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