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8*台拒退合理试穿鞋款
网友保保_bcIhQI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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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6年6月21日在1688*台购买了一双鞋,因不合适退回,商家以“影响二次销售”为理由拒收我退回的鞋子。本人网购鞋子仅在家室内短暂试穿,鞋底仅存在轻微试穿踩痕,吊牌、鞋盒、配件完整,无污渍、无重度磨损、无破损。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消费者为确认尺码、舒适度进行合理试穿属于法定查验行为,轻微鞋底痕迹不属于“商品受污、受损、价值大幅贬损”,商品法定认定为完好,不构成影响二次销售。 商家仅凭轻微试穿痕迹单方面拒收扣押货物、拒不退款,*台未区分合理试穿与重度使用痕迹,直接驳回售后,属于扩大“影响二次销售”认定标准,违反七日无理由退货法律规定,现诉求全额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