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擅自变更订单日期且拒退高价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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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实与经过 本人于2026年6月29日在携程*台购买南宁往返福州的机票。首次支付因信用卡限额失败,订单退回修改。重新下单付款时,携程系统未作明确风险提示,擅自变更了原定起止日期,导致返程时间被错选。 发现错误后,本人第一时间尝试取消订单,但系统显示取消失败。立即致电携程客服,客服明确告知订单无法取消,若取消需承担高额手续费,并建议本人“改签”保留订单,本人不得已补交432元,两人共支付3436元。 然而,购票后仅几天,同航班票价持续大幅降价,截至投诉日已降价2474元。本人第一时间介入并采取补救措施,但携程未尽到提醒与告知义务,且以“不可取消”为由强制交易,导致本人承受远高于市场价的费用。 二、投诉依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台承诺,携程的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 1.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知情权与公*交易权 第八条、第十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有权拒绝强制交易。携程在订单变更时未尽显著提醒义务,事后以“不可取消”强制消费,剥夺了本人的撤销权,属于变相强制交易,且未尽到如实告知义务。 2. 格式条款涉嫌无效(“霸王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携程以“航空公司规定”为由拒绝取消,但未在本人下单时给予明确二次确认,属于利用系统操作失误将责任转嫁给消费者,此类条款涉嫌无效。 3. *台未尽到服务保障责任,涉嫌价格欺诈或未尽监管义务。 订单号1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