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相遇未名婚介所过度承诺、诱导缴费,未主动服务
1、本人于3月28日晚上到“相遇未名”婚介所店内了解婚介服务,婚介所的阳君(店内员工称之为创始人)和乔女士接待了本人,了解本人择偶标准后,承诺店内有充足的资源可以满足我的需求,包括76-83年出生、同样有丁克计划、收入不低于本人、相貌必须清秀让本人满意等一系列个人的择偶要求,同时确定可以一个月红娘安排见4位本人满意的男会员(只是格式合同明面上只能写一个月至少安排见1位)。对比实际了解的,这些承诺属于过度承诺、虚假承诺,实际资源库不足。 2、基于阳君和乔女士答应的上述条件,本人表示待回去后可以考虑,但阳君不肯放本人走,表示要签完合约后再走,理由是下次再签约就涨价了,还说有“一访价”、“二访价”的区别,但利用本人的经验不足,并未给本人看合同。尽管我表示这些操作不合常理,不能马上签约,但在对方始终承诺我所提出的要求有充足人选可以大大被满足的前提下,最终在两人的轮番一唱一和中被要求付了3000元订金,待改日签署合同后再从合同金额22000元/年中扣减,才得以脱身。该过程属于诱导签署合同行为。 3、由于被要求付订金发挥的作用,本人于3月29日中午到店签署合同。签署合同时,合同是事先准备好的格式条款,并被告知合同无法额外增减内容,只有签署和不签署。婚介所事前拟定合同,具有处理这类事务的经验,并利用了第一次与婚介所合作的客户的盲区和心态,以及个人和商户之间相对被动的关系,签署了这份合同,事后才发现合同本身存在一些显失公平的霸王条款,包括巨额建档费8000多元等(100-200元还能客观上理解)。 4、同时,在签署合同之前,无人为本人主动讲解合同条款,本人只能在事先缺乏准备的前提下问了几个零星问题。而且合同金额比付订金时约定好的22000元还增加5000元,理由是由于乔女士的工作疏忽,忘记应该按照年龄增加收费,导致最终合同金额27000元/年。该过程也属于诱导行为。 5、以及,在签署合同之后,乔女士再次确认了一个月安排4位本人满意的男会员,乔女士表示合同只能签署不低于12位/年。由于本人清明节回家扫墓,两周以后也就是4月13-14日周六日,本人就可以准备好见男会员了,所以才约定合同服务时间是4月13日周六。乔女士告诉本人,她会内部交接资料,安排红娘和本人联系,并且红娘会在4月12日和本人面聊,然后为本人安排约见。 6、但自从签署合同后直至4月12日,始终没有人和本人主动联系,也不知道负责本人的红娘是谁。想到之前乔女士告知的流程已被耽误,忍不住再次联系乔女士询问。不料乔女士和收钱之前判若两人,微信不回复,经通过其他人联系到她才迟迟作答。乔女士的回答是已安排红娘,并且红娘会在当天晚上电话和本人联系。但当天晚上并无人联系本人。该过程属于红娘不勤勉尽责。 7、在后一天,乔女士拉群将红娘和红娘主管加入群内,本人才了解谁是负责的红娘,我在群内@了两位红娘,但群内却一直无人回应,无人说话,至今未提过约见男会员的事情。该过程属于红娘不勤勉尽责。 8、一直到4月17日下午,依旧没有一人和我联系,本人只能再次主动乔女士和红娘,请求推荐男会员。红娘不仅表示出对本人择偶标准的一无所知,将不符合要求的男会员推荐过来,而且还表示出根本没有和本人见面和推荐男会员的准备。同时,在本人主动要求下,红娘表面应承去筛选,答应后却又没有下文了,除非本人再次询问红娘进度,红娘则屡屡发出几个不符合要求的会员资料应付了事。该过程属于红娘不勤勉尽责。 9、不仅红娘所推荐人中没有一位符合本人择偶标准的男会员,来回浪费时间,而且红娘还表示出本人期望的男会员的择偶标准大都是90后,能满足本人需求的很少。很明显,签约前阳君和乔女士对本人的择偶需求进行了过度承诺和虚假承诺。 10、4月18日红娘仍未筛选出符合本人要求的男会员,本人便和阳君投诉此事,之后再几此拨打阳君电话,均被直接按掉,微信不回。终于在本人一再要求下阳君才迟迟回电,承认红娘的工作有问题,没有做好,因为红娘年龄小,提出马上给我换一位年龄大的红娘。阳君和红娘对待客户的方式都存在相同的问题:不对客户提供应有的服务。 11、4月19日一直等到中午,均未收到新的红娘任何联系。整个上午阳君也屡次微信不回,犹如人间蒸发。一而再、再而三催促阳君何时提供,中午十二点多才得到回答说下午红娘会联系本人。一直到下午4点多,仍旧没有红娘主动联系过本人。下午4点多,本人到婚介所店内要求全额退款,过了很久才安排负责的红娘过来沟通。而阳君则一直在楼下星巴克避开不见,同时无理拒绝退款。 12、综上诸多问题,均反映出公司存在诱导缴费、过度承诺,资源库不能满足本人的需求,以及缴费后公司的服务态度、服务方式存在未尽职,与缴费之前判若两人,差距过大,同时至今也未主动提供服务,本人也未被安排见过一位男会员,服务并未开启,故要求全额退款,麻烦您为本人主张正义。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