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相遇未名婚介所未履行合同业务、服务质量差、虚假服务等

卉子

已完结

1. 2018年8月9日下午,本人到相遇未名婚介所店内(北京西直门)了解婚介服务,经婚介所的“牙牙”引荐,由“乔miao”女士接待本人,了解本人择偶标准后,承诺店内资源可满足本人需求,包括:年龄不超过3岁、工作地在京外、高学历等让本人满意的系列个人择偶要求,并多方举例“成功案例”进行诱导。基于上述情况,本人最终确定签约6个月服务,安排8位以上且另本人满意的男会员(以相互交换微信为准),同时承诺安排化妆课程一次。最后,由红娘“Mandy姐”接待本人,简短了解个人情况后,承诺每月至少推送1~2位另本人满意的男会员微信。 2. 签订协议后,2018年8月16日由红娘“Mandy姐”推送了两个男生,无微信交换。在本月的回访调查中,红娘诱导本人回复“十一过来见人”。然而在本人9月28日询问“十一约见事项”时,红娘不予以回复。该过程属于红娘不勤勉尽责,并且诱导本人做虚假评价。 3. 直至2018年11月1日,经红娘“Mandy姐”推荐,跟一位89年山西籍男生交换了微信,维持了一周的微信聊天,未曾见过面,于2018年11月9日结束。这是唯一1个交换微信的男生。然而直到合同结束日期“2019年2月8日”,红娘“Mandy姐”未曾推送过任何男生信息,未推荐过任何化妆课程。至此,未能完成合同签订“一对一约见人数≥8人”的义务。该过程属于“未能履行合同义务”。 4.依据合同内容,“在未完成约见人数后,则自动顺延至乙方完成合同的约见人数”,为此,本人于2019年3月16日再次主动联系红娘,然后红娘以工作忙碌为由,于2019年3月21日将本人转交给另一个红娘“盛放”服务,然后以“老板亲自服务”为由,将本人装交给主管钟易(微信名“阳君”)服务。但是直到2019年4月4日,“阳君”才与本人微信联系,并建议本人“转会员”并停止服务期一个月。 由此,对比实际情况,签合同前的承诺均属于过度承诺、虚假承诺,实际资源库不足,无法满足本人需求。 5. 在“转会员”期间,要求本人撰写“虚假信息”软文,并经其大量美化后,钟易说已转发在“知乎”等公共平台上。但是在这期间(2019年4月4日-2019年5月9日),均未主动联系本人,也未曾收到任何“转会员”咨询问题。该过程属于欺*性行为,以“转会员”转移本人注意力,但却未付诸实际行动。通过诱导本人撰写并修改“软文”事件,可见其在公共平台存在虚假宣传。 6. 此后,本人忍无可忍与2019年5月15日提出退费建议,主管“阳君”以“晚点联系”为由拒绝本人,并且未曾在后续与本人有沟通。再之后,本人通过微信消息联系、语音电话等,“阳君”均不做任何回应。该过程属于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极差,且推脱公司职责,未能为消费者提供前期承诺的服务,夸大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及会员数量等。 7. 在本人通过其他红娘一再“请示”主管“阳君”的情况下,“阳君”才迟迟回微信,但并未对“退费”做回应,而是以“转让”为由,继续推脱责任。直至今日(2019年6月28日),包括主管、红娘等在内的员工未曾对此事做出回应,主管“阳君”微信不回,犹如人间蒸发。经了解,“阳君”和红娘对待客户的方式都存在相同的问题:不对客户提供应有的服务,并且服务态度极差。 8. 综上诸多问题,均反映出公司存在诱导缴费、过度承诺,资源库不能满足本人的需求,以及缴费后公司的服务态度、服务方式存在未尽职,同时至今也未主动提供服务。本人也未被安排见过一位男会员,服务并未开启。 现向消费保投诉该公司涉嫌欺*消费者行为,并要求全额退款。希望得到帮助,十分感谢!

消费保投诉平台自动完结
处理结果
很抱歉地通知您,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投诉并一直在积极跟进,但是由于未获得投诉品牌方的有效回复,我们不得不自动关闭该投诉。即使该投诉已经自动关闭,您仍然可以重新发布投诉,并向我们提供更多证据和信息,以便我们更好地协助您解决问题。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闺蜜处理的帖子,后期未名人员联系本人,已经达成协商意见啦。 在京人士还是可以考虑未名的。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经投诉,2019年10月24日,相遇未名工作人员(阳君/钟易)以双十一活动为由,答应将之前按照当前双11价格的八折或九折进行转让,并承诺春节前(三个月内)完成转让。但是后续该工作人员(阳君/钟易)极少联系本人,直到今日2020年2月22日,仍未主动与本人取得联系。中途本人主动联系,均以“试试”“继续转让”为由推脱,未得到实质性沟通。因此,相遇未名公司持续“过度承诺”、未履行约定等欺诈消费者行为,希望消费保予以处理。谢谢您的帮助!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相遇未名持续不予以回复不予理睬的态度、实在是对消费者的极大不尊重。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