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王地产中介出租有被法院查封的房子,导致我损失22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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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维权信 我本人实名 投诉 广州市富王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1****,社会统一信用码:9144****05********26,工商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路101号8号铺),有存在严重失职和失责行为,同时也存在严重隐瞒事实坑骗消费者的行为。要求其退还两押一租(19500元)和装修款2600元 给我,并对其进行调查处罚。 存在严重隐瞒事实行为理由是:首先将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82号1005房( 创展自由港10楼 1005) 业主张文英,在2016年有法律纠纷 法律案号:2016粤0105民初3614号和2016粤0105民初3616号。也于次年2017年做出终审判决,也在2018年由省中级人民法院出了两次强制执行更加重要的该房产产权人存在多宗法律纠纷·· 也存在和业主串通坑骗消费者行为理由是:在签定合同时候,我多次要求看房屋产权证,他就和业主说在放在管理处的。一直没有看过产权证。也经过和管理处核实,业主没有放过房产证在那里。经过合适是没有的。 通过2016到2018年的,一系列法律终审和强制执行法律文书。 这个充分体现出该中介,存在隐瞒事实行位,存在严重坑骗消费者行为。希望认真对该公司进行调查。 失职和失责行为理由:第一:没有如实反映,该房屋法律纠纷情况。 第二:没有给到给到任何该房屋产权证,给我这边的。 第三:出现了问题,进行不回复,不积极处理。 本人诉求: 一,要求中介或房东退还两押一租(19500元)和装修款2600给我 二,认真调查该中介存在严重坑骗消费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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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信息
富王地产 富王地产客服售后投诉维权中心
涉诉金额:
0.00元
投诉编号:
9444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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