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牛旅行社未履行疫情期间全额退款的规定

已完结

本人于2020年1月8日与途牛旅行社签订无锡-广州的出行服务协议,因疫情愈演愈烈,考虑生命安全,我于1月20日提出解约,途牛告知我需要承担将近4000元的费用。考虑再三后,我于1月22日申请退款。 后国家于1月24日颁布疫情期间全额退款的规定,我立即询问途牛,却被告知由于较法规出台提前了两天申请退款,所以无法全额退款。针对此回复,我有两点疑问:1.国家的意思应当是,1.24日开始的出行时间算起,而不是1.24日开始的申请退款时间算起;2.我与途牛的聊天记录清楚表明,是疫情原因,而非私人原因。 我本着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宁愿承担4000的损失也不愿出去添乱,理应值得鼓励,却被告知由于提前了2天就不能全额退款,对于这种做法我无法接受。截止3月3日途牛仍旧是这个口径,请消协帮助我给到合理的处理。

企业完结
处理结果
您好,此事我司已与客人沟通处理达成一致,感谢您对途牛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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