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商家欺诈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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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0年1月23日在淘宝店铺购买一双鞋,价值507元。我在1月31日联系快递直接拒收,2月1日商品被退回,商品退回时,被原来上海地的发货方转寄到苏州,快递显示2月4日已经被签收,而后找商家退款,商家不承认收到货,并未退款,当我表明货品是拒收被退回并且已经被签收,商家说自己这边去核实,不知结果但是货款仍然未退回,因为商家那边说自己未收到退货,我让商家提供发货仓库的联系方式和收货仓库的联系方式,商家均不提供,我有理由相信其已经签收,并且商家借助淘宝客服的漏洞,关闭了我该笔定单交易信息,使得我退款无门,我认为商家借助其信息优势,和发货方仓库那边共同坑害消费者,存在欺诈行为,我要求该商铺退一赔三1521元,并退还本金5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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