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中山市火炬分公司 延误丢失快递 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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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药品后27号由邮政揽收,但从27号~10月1日期间没有任何物流更新,也没被运输,一直停留在揽收当地。28号开始反复联系请求查件运输,但没任何回复更没有运输。直到30号得到药品已失踪是为丢件。之后提出赔偿,但被拒绝。理由是承认延误,丢件,失职,但是因为邮政是国企所以无需履行国家既定的快递暂行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仅需要执行企业内部规定,也就是没有赔偿,拒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