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不按规定履行七天无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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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2日在苏宁易购自营店购买华为手表,15号到货。15号当晚后发现不合适,申请苏宁易购退货退款。商家拒绝履行七天无理由退款。客服态度恶劣,多次推诿责任,无视国家相关规定一口咬定开封了就是使用了,就是不能退货。还在我未同意下私自撤销退货申请。店大欺客,无视消费者保障利益,声称投诉到哪里都没有用。经与华为、京东,天猫等平台沟通均与苏宁易购霸王条款,平台不作为。请苏宁易购履行义务退货退款

企业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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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信息
苏宁易购 苏宁易购客服售后投诉维权中心
投诉诉求:
涉诉金额:
1988.00元
投诉编号:
9495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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