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寄螃蟹,收到货已发臭,顺丰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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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6日,我委托家人从江苏省泗洪县买了约2000元的螃蟹发到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9月16日上午分四件发出,9月17日下午约18点到货一件,比较完好,9月18日上午到货一件,螃蟹大部分已经死亡,剩余两件于9月18日下午约18时到货,我取货的时候,送货员打开车门,我已经闻到扑鼻的臭味,为避免后续说不清楚,我对送货员说,这明显已经臭了,我不能收货,因此拒签,送货员可以证明到货已经很臭了,他建议我打客服。第二件死亡的我都不计较,但是明显到货就已经臭了的,联系顺丰客服已未损坏和未超过时限拒绝赔偿。1.为什么同时寄的四个包裹,有的次日傍晚到,有的隔日上午到,而有的却是隔日傍晚才到?说明顺丰在分拣的时候存在失误。2.我们寄的是螃蟹,顺丰到底是不是用的冷链,如果用了为什么隔日傍晚就臭得不得了?如果超过72小时才是超出时限,我为什么要用顺丰,现在所有的快递都可以达到72小时到货,现在明显都臭了,到底是不是冷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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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经消费保协调,顺丰快递回复:已联系客户解释处理,现与客户达成一致申请450元,客户接受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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