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重庆线下门店欺*消费者,乱收费,获取不当利益

已完结

2015年10月,办理了珍爱网线下43800的会员,一次介绍了两位男士,与其中一位男士确定恋爱关系。大概两个月以后,男士跟我说,他有个*女朋友,希望我给他时间把分手处理好。 我给回访的红娘说明了这个情况,红娘给男士打电话,男士不接,我约男士去门店谈,他把我在楼下带走。 也不分手,就一直纠缠。 珍爱网也没什么办法。男的也一直没和*的女朋友分手。 最后2016年5月左右,最后我把联系方式拖黑,才分手。 去门店要说法,门店说重新提供服务,重新计算服务时间。 因为忙着照顾孩子,就没有再继续相亲,想等合适的时间再来。 后来通过其他渠道,现在重新结婚,跟珍爱网申请退费。 就完全不承认之前发生的所有事情。 我找出了2016年的短信,还有以前男士承认当时情况的声明。 珍爱网还是不承认。 我花了43800,介绍我去当第三者,没有提供一点有效服务,还一直欺*我,把所谓的服务期拖到失效。 不管能不能退款,我希望曝光我的情况,给大家一点警醒。 希望物价局查一下,这家公司是怎么定价的,没有诚信也没有服务。

企业完结
处理结果
投诉人郑女士,2015年10月8日与我司重庆分公司签订《珍爱网线下VIP服务合同》一份,服务期限自2015-10-08至2016-06-07止,服务内容为我司红娘为会员及心仪对象提供牵线,约见服务。服务期间我司红娘已为其安排牵线,约见服务,郑女士与其中一位会员发展确认恋爱关系,服务已履行完毕。2022年4月27日投诉贵处,以我司介绍男士与其恋爱期间未分手,定价诱导消费为由要求退费。我司在接到其诉求后,高度重视,已安排工作人员核查服务过程并第一时间联系郑女士沟通,结合其提交的证据,审慎核查,梁先生提交的情况说明已经尽实表诉自己和台湾女友分手后才来公司相亲并和郑女士相识,在此过程中他是单身状态,符合牵线规则,但最终由于主客观因素郑女士未能与梁先生建立婚姻关系,这其中原因不能苛责于我司,投诉人在15年成为我司的线下会员,我们秉持原则,恪尽红娘职责为其牵线服务,其最终与梁先生建立了恋爱关系,合同在当时已经完成。珍爱网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每位会员的收费会根据他的自身情况与择偶标准计算确定,因人而异。我司不存在其反馈的不实违规行为,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考虑到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的事实以及我司服务过程中付出的成本与努力,确实无法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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