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网相亲服务虚假宣传且拒绝退款
我于2023年10月11日于网上接触到珍爱网然后就他们人工电话嗯打过来,然后就告诉我可以那个在线下交钱,然后然后相亲嘛,然后告诉我就是交了那个钱,然后就会为我介绍相亲对象吗?然后给我介绍了几个都没有成功,然后他这个钱也不退给我。我就是感觉现在自己感嗯遭受了那个欺*,他们介绍给我的都是那种不会成功的,他们就是为了收我这个钱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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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退款纠纷、诱导消费
处理中
珍爱网退费难,多次沟通无果
我于2025年1月20日购买了珍爱网服务,总价11800元(见发票),由于个人原因,2025年2月1日提出退费,由于过年,期间对方没有提供过任何服务,由于要退费,我也拒绝享受服务。截止今天,过去四个半月内,多次和珍爱网红娘,珍爱网服务监督专员联系,拨打热线电话,各种理由,费用也缩水,但到现在,都没有收到实质性进展,完成退费。会员姓名:石燕,会员号、联系电话135****1005。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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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差、退款纠纷、诱导消费
已完结
珍爱网VIP服务敷衍且拒绝退费涉嫌欺*消费者
本人于2024年9月12日办理珍爱网VIP会员服务,服务过程敷衍,推荐相亲对象皆违背本人意愿要求,故2025年1月17日要求终止服务合同并退还会员费,可该公司一直逃避推脱,打马虎眼,至今未退还费用,发退款催款函也一直没退还,一直以在审核中为借口拒绝退费,存在欺*消费者行为,希望予以严查。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诉求是退赔费用,申请将费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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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差、霸王条款、退款纠纷
处理中
实名举报珍爱网深圳星河店涉嫌诈*消费者
本人实名举报深圳星河店珍爱网 该公司存在请演员 制造虚拟人物 进行诈*消费者 我不是第一个受害者,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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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诈骗、服务质量差
已完结
珍爱网退款纠纷,要求全额退款
于2025、6、3 13:48我当时不知道无意购买此项目,不及时与APP商家沟通,商家说只能退款百分之七十,因为微信支付有率费,我给苹果APP打电话申请两次之后告我个方因素无法退款,我问理由又说不出来,我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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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差、退款纠纷、诱导消费
已完结
实名举报珍爱网工作人员存在诈*行为
我本人去线下实体店交费存在欺*,诈* 请演员 给假资料
我不是第一个受害者,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受害者
希望深圳监管局能给我一个回应
本人以后也会将会配合抖音深圳新闻记者曝光
实名举报深圳市星河优店珍爱网工作人员:宋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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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诈骗、服务质量差
已完结
珍爱网诱导消费且服务与宣传不符要求退款
本人于2025年2月4日注册珍爱app所谓的“珍心”会员,花费388元,随后,疑为珍爱网销售人员(姓名:谌贻兰),打着情感咨询服务的名号,每天多次电话诱导本人前往珍爱网昆明线下门店参加所谓专门为本人年龄阶段的相亲活动(附有微信聊天记录)。
2025年2月12日,本人前往门店之后,在一个名为卢登琴的店员多次诱导、洗脑之后,与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签订了《珍爱网VIP会员服务合同》,本人交费人民币共计24840.00元,大写:贰万肆仟捌佰肆拾圆(附发票与合同),合同服务期限自2025年2月12日签订起至2025年7月12日结束,红娘情感咨询服务人为罗俊英(简称红娘老师)。
2025年2月16日,仅昆明线下门店老师安排一位女方进行见面相亲服务,完全不符合签合同之前的择偶标准和条件,2025年3月6日,本人收到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谓深圳总部)名为姜秀慧的电话,通知本人之后的情感咨询服务将由她本人负责,关于之前昆明线下门店的情况一概不知,完全未经过与本人协商,擅自更换服务人员,且服务人员在深圳,不在昆明。在不与本人协商安排相亲对象是否符合要求和条件的情况下,强行压迫见面,并且长时间不向消费者提供情感咨询服务,且未享受到签订合同应有的情感咨询服务,本人认为,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诱导消费者签订与服务完全不对等的合同,虚假宣传案例,存在严重的欺诈行为。为了保证本人消费权益不再受到侵害,鉴于已提供的低质量服务,本人诉求是要求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返回未提供服务对应费用总计20000.00元整,大写:贰万圆整,并解除相关一切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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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退款纠纷、诱导消费
处理中
珍爱网诱导消费18800元,未提供服务,要求退款
我于2018年12月在重庆线下珍爱网门店被红娘诱导消费18800元会员费,透支了信用卡,红娘诱导说分期,后面帮忙找男士帮忙还钱,并且承诺见面6位男士,后面本人因为工作原因太忙没有约见过,这期间红娘也辞职,没有人对接回访我,最近找到重庆门店,发现已经倒闭了,没有交付合同的服务,现要求贵公司把之前的费用全部退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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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差、退款纠纷、诱导消费
处理中
珍爱网服务中途更换人员且拒绝退款涉嫌诈*
三月初在苏州工业园区签的合同,才服务了十几天,突然告诉我公司要做调整,要由深圳总部的人接手,对方没问过我之前的红娘关于我的要求,我也不知道对方到底是什么人,说是总部的人结果打过来座机号码全是苏州号码,后来我在12315上举报他们诈*,对方有人跟我说可以退费,要30天,结果30天过去了,并没有退钱,且30天内没有再联系过我,就是个诈*公司,洗脑别人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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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服务质量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
珍爱网服务内容不符及退款纠纷
我于5月22日到达珍爱网北京市西城区线下门店,红娘李晨宇对服务内容夸大,制造单身焦虑,承诺每周会安排见面一到两位以上本地女生见面,对女生的推荐会通过小程序和人工两种方式,并推荐符合我要求的本地女生,推荐的女生也都是已经相互进行照片筛选可以直接见面的女生,实际推荐服务需要再次相互进行照片筛选才能见面,我于5月28日与红娘李晨宇签订服务合同,缴纳费用7560元整,合同中对于服务内容并没有详细说明仅是有多条对消费者进行约束,对商家无约束力度,服务合同显失公平。同时在微信上经李晨宇同意后约定服务开始时间为5月30日开始。在签订合同后,服务的红娘由李晨宇变为李晨宇和李培园两位红娘共同服务,但李培园由于之前并未沟通对我情况也并不了解,态度也较为冷淡,对我推荐了一位天津户口的女生并不符合要求,我要求李培园在端午节安排见面或者安排其他女生见面,均未能安排。在之后的两天直到5月30日,红娘也未主动与我电话沟通,仅通过小程序对我推荐女生,但女生的各方面要求均是不符合要求的,多为外地女生,在5月30日我想要通过电话再和红娘李培园李晨宇沟通,但电话均未接通,此时我已意识到合同签订前后存在服务内容不符,并且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合同执行前未告知便更换红娘等诸多问题,便在5月30日中午像珍爱网官方申请退款,之后又和门店负责人魏迪进行通话沟通,魏迪在过程中极力阻止我申请退款,言辞犀利,态度强硬,但我极力要求退款,最终同意我退款并马上像总部申请,但退款金额无保障,退款时间不一定,承诺我于下周三6月4日前回复我,截止目前未回复。综上所述,投诉内容具体如下:1、通过夸大,虚假宣传等方式诱导消费者消费的行为已构成欺诈,在签订合同签承诺的每周可以见面一到两位以上,实际合同执行中并不能达到,合同前承诺推荐女生均未本地并符合要求的女生,实际执行过程中推荐女生多为外地女生。2、签订合同前并未告知增加或改变一对一服务红娘,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签订合同后红娘变更并且态度转变,存在欺诈误导消费者消费。3、合同显失公平,存在类似霸王条款,多条服务条款近对消费者有约束明显免除己方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本人在此要求有关部门介入调查该起诱导消费事件,同时要求北京市西城区珍爱网线下门店及其所属公司深圳珍爱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西城分公司全额退款75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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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服务质量差、退款纠纷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