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上海怡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的驾驶培训服务合同纠纷

网友保保_hHPcb30l

已完结

1.怡明驾校涉及虚假宣传,其在所有广告投放平台宣称“五次不过,免费重学”,但本人科目二即将进行第五次考试时询问怡明驾校相关工作人员,其宣称异地转档并不提供“五次不过,免费重学”服务;2.怡明驾校并未按照合同协议约定的条款提供培训服务。本人与怡明驾校签订的协议中明确列明本人所属班次为“全包班”,即本协议项下“全包”指怡明驾校为本人提供从科目二至科目四拿证所有的服务,即本协议约定本人仅有拿到驾驶证后协议方能终止,怡明给本人提供的服务方能完成,且协议中怡明驾校终止服务的条件不包含“科目二五次不过”该条件;3.本人科目二四次不过中有两次明确应由怡明驾校方承担责任,一次为第一次转学籍车管所强制约考,怡明驾校工作人员建议本人放弃第一次考试,缺考。二次为第三次考试前本人要求练车但怡明方以未有时间为由拒绝本人练车致使科目二第三次考试未合格。

展开全部
评论 0
小程序
消费保小程序
APP
消费保APP下载
公众号
消费保微信公众号
反馈
客服
投诉业务专属客服
商城清洗业务
专属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