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 中国旅行社 强制消费, 泰国导游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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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市民 (2人)与浙江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地址:海曙区拗花巷25号 (1-1室))签订了一份4 月14日从宁波到泰国游合同, -共支付2000元, 出发 前旅行社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在当地每人 自愿消费600 元,到泰国后旅行社工作人员强制要求市民每人消费 880元,认为旅行社存在强制消费,为此事向旅行社 反映与工作人员争吵中将市民手机打落在地了,来电 要求旅行社退还多收的费用,并且赔偿手机维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