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银行和新橙优品联合欺骗消费者

已完结

新橙优品平台(APP)(也叫羊咩咩)。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迎宾西街162号泰鑫商务A座203室。本人因家庭经济需要以及上述企业的手机信息推送广告,于2020年9月05日在上述APP上签署了一份网贷电子合同。签署合同后发现上述企业存在多种违法违规行为,现予以投诉举报。该笔网贷实际到款额度10000元,分为6期还款,从2020年10月5日开始每个月的05日为还款日,其电子合同上标称是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年利率是7.8%。但是实际上,其第一期还款为2272.44元(以收取服务费的名义),其余5期每期还款1904.79元,共计需要还款11793元 其中担保费1565.69元,这就是他们的套路所在,我咨询有关专业人士,其实他们的这种还款方式并不是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而是等本等息的还款方式,这两种还款方式是截然不同的还款方式,等本等息暗藏的利率要高的多。另外,即使不按等本等息的IRR利率算法,他们也达到了36%的借贷利率,远远超出了国家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属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央行、银监会2017年12月1日发布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141号)第一条第二款“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第二十六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以及2021年3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3号第三条“贷款年化利率应以对借款人收取的所有贷款成本与其实际占用的贷款本金的比例计算,并折算为年化形式。其中,贷款成本应包括利息及与贷款直接相关的各类费用。贷款本金应在贷款合同或其他债权凭证中载明。若采用分期偿还本金方式,则应以每期还款后剩余本金计算实际占用的贷款本金”等内容之规定,计算得出该笔借款年利率已远远超过了国家规定上限,几乎翻了2倍。因此,该笔贷款属于典型的套路贷、高利贷,在目前国家大力整治这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下新橙优品仍然暗度陈仓、顶风作案,藐视国家法律法规放款银行,龙江银行

展开全部
评论 0
小程序
消费保小程序
APP
消费保APP下载
公众号
消费保微信公众号
反馈
客服
投诉业务专属客服
商城清洗业务
专属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