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诱导线下交易,不发货也不退款!
网友保保_QaqJiQZv
已完结
投诉一亩田入驻电商商家,发布虚假商品,诱导线下交易,签完合同不发货也不退款。 2023年8月20日,我在一亩田看到商家(杨树梅)玉米标价为2100元每吨,讯问商家发到云南2350元一吨,商家说最低五吨发货,要求签定合同并付30%定金,我用农业银行转给商家3750元,合同规定3到7天到达,不到双倍赔偿,7天后货没到我联系商家,商家总以各种理由不发货也不退款,目前经过己有36天时间未退款
投诉进度
平台自动完结
2023-11-17 08:00:05
处理结果
很抱歉地通知您,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投诉并一直在积极跟进,但是由于未获得投诉品牌方的有效回复,我们不得不自动关闭该投诉。即使该投诉已经自动关闭,您仍然可以重新发布投诉,并向我们提供更多证据和信息,以便我们更好地协助您解决问题。
用户补充投诉
2023-10-18 00:52:21
补充内容
已经这么长时间了,一点消息都没有吗?
用户补充投诉
2023-10-08 19:48:59
补充内容
这是徐响基的身份证、李桂花的营业执照和转账的银行卡!
用户补充投诉
2023-10-08 19:47:25
补充内容
联系我的叫徐响基电话:195****6765和195****6765、地址:江苏省沐阳县万匹乡大房村十五组1081号,身份证号:32195****67****431,银行卡号:6230****0117,商家一直找借口拖延不退款,打电话崔也同样是找借口!
用户补充投诉
2023-09-28 20:10:39
补充内容
收款人叫李桂花,位置在江苏省沐阳县贤官镇蔡庄前门组0538号,门店名称:沐阳县誉而可商贸中心,联系我付定金的叫徐响基电话号码:195****6765 195****6765,微信号:XXJ19****111
目前一直与商家协商,商家总是找借口不退款!
用户补充投诉
2023-09-28 12:00:59
补充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商家己构成放罪,依照《民典法》已违反了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买卖合同,构成根本违约,买家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或者退款。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平台跟进
2023-09-26 16:00:09
跟进内容
已联系企业进行处理,请留意后续跟进情况
平台审核通过
2023-09-26 13:14:28
用户发起投诉
2023-09-26 13: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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