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文化广场售票平台侵犯消费者权益,拒绝退换票》
网友保保_d26H9VRP
已完结
我于2023年11月19日购买上海文化广场微信公众号售出的《唐璜》音乐剧2024年2月2日晚场票,价值280元,此时2月3日的下午场票显示无法购买。其后我发现2月3日的下午场票已开售且有大量剩余,于是提出是否能将2月2日的晚场票更换到2月3日的下午场,仍选择同一票价,但客服说“一经售出不退不换”。我认为此举侵犯了身为消费者的权益。在离演出仍有两个月的时间,且票源充足的情况下,我的诉求并未损害票方利益,且根据《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将此种格式条款认定为无效条款。 因此我要求上海文化广场允许我将2.2日的票更换至2.3日午场,或退2.2日的票,由我重新购买。 请平台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处理。